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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额报销制度不应只打医院

2013-03-01 18:11 来源:三九健康网 

于莺又火了,这次她是因为披露了据说是广州某医院的医保定额指标——每名患者每年的医保定额指标为10500元,如果超了就要医生自行承担。

微博发布后,迅速引发了医生圈的共鸣,多位医师哀叹自己成为了医院和患者的“夹心饼——救治医保患者超标会影响自己的收入和增加生存压力;如果按照医院规定,控制患者的医保定额,则很可能遭遇患者的砍杀报复”,并很快获得了近10万的转发。同时,舆论也近乎一边倒的指责医院不应该将指标简单粗暴地进行分配。

在多家媒体报道此事后,人保部也站出来说,他们坚决反对医院对每个患者进行医保定额,并表示对超出部分将保证报销。

一时间,医院及其管理层似乎成了万夫所指的唾弃对象。

但责任真的就仅仅在医院吗?

如果想寻求答案,就必须从医院医保报销总额制度说起,为了控制医保基金的支出,降低过渡医疗以及医保浪费,人保部制定了医院医保总额报销制度,及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医院的每月报销总额度,如果超出,则由医院负担一部分。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制度存在,根据每个患者的医保定额制度才会在医院中出现。毕竟,在没有相关资金配套和支持的情况下,长期垫付无疑是医院无法承受的。

但,以上并无是主要原因,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当前中国的医保福利不完备,医疗保险的覆盖和偿付率也不够高,国家财政在医疗方面的投入也不足以覆盖如此庞大的人口基数。换言之,如果真实现“病有所医、国家全包”的局面,目前的国家财政很可能会破产。

所以医保总额支付制度一方面固然是强化管理,杜绝浪费,使救命的医保基金真正用到该用之处,而且人社部医保司官员表示,医保对医院的支付额度都是根据历史费用测算的,并不妨碍医院正常收治病人,“现在医院都说医保给的钱不够,但从我们监测来看,并没有一家医院真的收入减少。”但另外一方面也疑是为了减轻医保基金乃至国家财政的支付压力,而颁布的不够详尽的一项惰政。

如果从这个方面来说,医院无疑只是替罪羔羊——首先,医保相关监管部门为了防治医保资金不必要流失,所以给医院划定了医保报销总额制度:就给医院批这么多钱,超出的部分医院自己想办法,最后亏了赚了看医院自己本事。

上有政策,医院管理层自然会去效仿监管部门,对自己所管辖的医生进行医保报销定额的限定:医生们作为医院的从业者和组成部分,医院总体的运营成本和收入自然和你们有关系,在医保方面医院在某种程度上自负盈亏了,那么医生们在这个方面也必须要自负盈亏,监管部门就批了这么多钱,多花了医院要亏损,现在按人头分到大家,多花医生自然也要亏损,不可能医院亏欠,作为从业者的医生却旱涝保收吧?——多么典型的企业运营思维!

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将此制度视为医院对医生的某种企业经营性绩效考核制度。但公立医院,可以按照企业去运营吗?如此做的结果,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让本应公益的公立医院被逼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进行盈利性企业化运作,最后伤害的只能是消费者。

综上所述,该制度如果不做任何调整和改变的继续运作下去,或最终将出现“一赢三输”的结果:

1.医保基金支出得到控制,不至于崩盘,可以一直运作下去,并美名其曰为“全民医保”,可谓一赢;

2.公立医院管理者虽然控制了医保支出,保持了经营的连续性和盈利,但几乎完全企业化的运作使之丧失了作为公益机构的特性,承受千夫所指不说,还可能会激化本已频繁的“易患纠纷”,可谓一输;

3.医生群体则将正如上文中所述,成为极为危险的职业,“活不下去”在某种程度上并非只是开玩笑,而且此举还很可能加剧医生群体的不正当收入活动,毕竟如果从医院获取的正当收入减少,为了维持生活,自然要从别的地方弥补回来。故而可谓是二输;

4.至于患者,在此其中则是绝对的弱势和承受方,重病需医治时因医保定额被数家医院强制出院、推诿的消息屡见报端,看病贵尚未缓解,“全自费”才能持续治疗又出现端倪,医疗负担加重几乎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可谓三输。

“一赢三输”这样的结果想必是政策制定之初完全没有料想到的。而如若期望真正实现该制度设立之初的种种良性期望,所需要走的路还很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