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禁止化妆品使用“中药”字样?意义不大!

2009-07-24 10:07 来源:三九健康网 

“化妆品在药店里卖,而且名字叫‘药妆’,应该有一定治疗功效。从感觉上来说,效果应该要比那些不是‘药妆’的好一些。”相信不少消费者对药妆都有类似的认识。正基于此,药妆概念炙手可热,尤其受到都市女性的热捧。

“药妆店”在国内还是一种新业态,其特点是既销售药品,也提供美容、保健品、沐浴、洗头、洗脸等洗涤用品。而在国外,这种经营模式早就出现,日本著名的“药妆店”——松本清药铺其化妆品的销售额就占到全店销售额的一半以上。

但是近日很多媒体记者均对药妆提出疑问。业界人士也不得不承认在我国,其实并没有“药妆”这一概念,尽管目前市场上这类产品已不在少数。因为目前我国只有“药品”和“化妆品”之说,而无明文对“药妆”进行定义。不但如此,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还明确规定,“化妆品在包装和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

国家禁止化妆品使用“中药”字样?意义不大!


  “药妆”的叫法究竟从何而来?谁有权利去定义药妆? 国内药妆的生产厂家对药妆的定义是什么,他们又是在怎样的环境下生存发展的呢?新医改后“药妆”的发展前景如何?本已发展孱弱的“药妆”面对近日来的众多负面又能不能找到新的出路呢?带着诸多疑问医联网记者采访了国内知名品牌美媛春旗下媛粧销售总监熊玮与日化专家、广州东省化妆品标准与检测中心标准研究室主任郭狄对这一系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国产“药妆”在没官方身份的灰色地带尴尬发展

国产“药妆”一直在没有官方身份的灰色地带尴尬发展,而消费者对“药妆”具有高于普通化妆品作用的误解也普遍存在。日化专家、广东省化妆品标准与检测中心标准研究室郭狄主任介绍,查询国家权威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可以发现,并没有“药妆”这个概念。卫生部、药监局等主管日化产品的卫生系统也没有关于“药妆”的批准文号,“药妆”的生产标准同样尚无界定。虽然从2008年9月份开始,所有化妆品及新原料的许可受理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但是目前化妆品特殊文号的审批权依然由卫生部门负责,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对化妆品进行综合监管执法。只有产品文号和质量安全性是目前相关部门监管重点。

郭主任指出虽然目前国家没有对“药妆“进行定义,但是也有与国外“药妆”相对应的概念。FDA(美国联邦食品药品管理局)认为含有药物成分、介于化妆品与药品之间的属于药妆产品。国内《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相对应的概念是“特妆”,即特殊用途的化妆品,例如祛斑、生发等产品。消费者可以从产品外包装上的“妆特字”号等进行辨认。

“药妆”目前都是化妆品厂家自己定义的

谈到近日来多家媒体对国内“药妆”所发出的质疑,美媛春媛粧的销售总监熊玮也承认目前国内对“药妆”的概念的确是尚无定论,但她同时也指出“药房销售”、“功效”、“安全”几个关键词已经成为“药妆”的主要特征。而且这一概念在消费者中间也已经被普遍接受。

熊玮进一步强调到“国内消费者对“药妆”的理解存在误区,很多人都认为多了一个“药”字化妆品似乎就身价高一等。这是种观念本身就是错误的。其实说到‘药妆’,我们更应该谈一下‘功能性化妆品’这个词。‘功能性化妆品’一词的出现绝非偶然。长久以来,化妆品在人们心目中的定位以及在国家管理范畴内的定义,早就超越了仅仅是‘美化’皮肤外观的表面效果。随着人类对于皮肤认识的逐渐加深,能够改变皮肤结构与生理活动的新原料被不断开发出来,而这些原料的管理目前在世界上各个国家几乎都处于真空阶段,既难以归类到普通化妆品类里,也难以归类到药品里。然而,用这些功能性原料制造的‘化妆品’在“治疗”效果上的确能够起到弥补某些皮肤药物的治疗局限和一些不足。因此,多数学者认为应该把它们放到介于药品和化妆品之间的某个位置上来管理,所以,日本的管理规定即使如此,归类为‘医药部外品’。日本的管理无疑是精细的,相对日本,更多国家对该类产品的管理还没有具体的定义,因此,以目前情况来看,‘药妆’仅仅限于化妆品厂家自己定义自己是‘药妆’。”

熊总指出日化产品到底是否具有功效,从产品外包装上就可辨认,如果没有“妆特字”号的批准文号,只是“妆字号”,那么就和普通日化产品无异。虽然,有不少产品宣称通过中草药萃取技术添加到化妆品中,并且不含色素、香料、防腐剂甚至表面活性剂,对痤疮、肌肤过敏、色斑等问题有一定功效。但这也不能说明问题。而且国家明文规定,化妆品不能宣传疗效,美媛春媛粧销售总监熊玮介绍,普通日用化妆品通常只起到清洁、保湿的作用。消费者不可抱过高期望。在媛粧系列中目前也只有一款美白祛斑的产品拿到了国家的“特妆”证号。

申请“特妆”手续繁不如“药妆”来钱快

既然国家有“特妆”的相关法规定义规范,那为什么企业不去申请,而拼命宣传“药妆”概念呢?

“某些化妆品厂家通过‘药妆’概念可以省去复杂漫长的特殊功效化妆品文号办理程序,而且这样做也同样可以实现功效化妆品的宣传效果和利润。”熊总透露,国产“药妆”多数与祛痘和祛斑类特殊功效型产品相似,零售价格也在100元左右。国家卫生部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产品,不仅需要符合省级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和样品生产场所具有生产卫生许可证两大条件,而且从申请办理到审核、检验、评审到发证过程需要1-3年时间,没有特殊文号的功效性化妆品则无法上市销售。另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严格规定,化妆品包装和宣传中不能出现“祛除”、“治疗”等用语,否则属于违规,将受到查处。“药妆”提供给药店新的利润增长点,而药店渠道将安全可靠性给“药妆”提供附加值,在这样的特殊背景下,既无“药准”批号,也无“特妆”文号的“药妆”就应运而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