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是“全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日”;3月15日又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个时期的营销策略,当然要掌握好节日的脉搏,难怪“回收过期药”比“促销降价”更有吸引力。相对于那些“想方设法赚钱”的商家,这些“回收过期药”的药店更容易被老百姓所铭记。
商家追求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利润为经营之本,一切活动的开展,本质上都是为了减少费用、降低成本,获取销售业绩,取得最佳经济效益。这是市场经济商业运营的根本法则之一,无可厚非。然而,就是有一些“不俗”的商家,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回报顾客、担起社会责任,不再是他们口中无形的一句话,是实实在在展现在人们面前的行动。
以往的过期药品回收,只是个别知名厂家舍得投资、协助药店来开展,药店本身充其量只是在厂家和患者之间搭起一座桥梁。但做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不应只是厂家的责任,药品零售终端、消费者、监管者都负有一定责任。回收过期药,无论是自费还是与生产企业合作,这样的药店一定不仅有实力,也更有远见和责任感。
表面上,回收过期药,药店“亏”了;实质上,药店“赚”了!他们赚的是口碑、是知名度、是品牌,更是今后顾客对药店的长期的光顾和信赖。
(责任编辑: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