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国家规定变了,而企业依然坚持自己的做法,那么,国家新规又有多少意义?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民范先生购买光明牌“小小光明宝宝奶酪(宝宝杯)”,发现配料中含有卫生部规定禁放的乳矿物盐,遂致电光明乳业反映此事。17日下午,光明乳业公关部张女士称,此款食品没有安全问题,但为防现有的包装盒让消费者误解,9月初,此款食品于全国范围内下架,将更换包装后于10月底重新上市。
继6月份爆出光明牛奶“优倍”质量问题,最近两个月爆出鲜奶酸败等问题之后,光明“宝宝奶酪”被指含禁放物在全国下架。
让人忧虑的不仅是产品问题,还有光明乳业的处置态度。早在2009年,卫生部就公告乳矿物盐的“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而光明乳业生产的宝宝奶酪不仅含有乳矿物盐,反而认为此款食品没有安全问题。那么含有乳矿物盐的食品,安全性是卫生部规定说了算,还是企业说了算?仅换个包装盒就可以吗?
光明乳业质量部人士称,此款食品配方的确定时间早于2009年,“食品配方确定后,很少轻易改动”。众所周知,包括乳制品在内的各种食品,相关的规定和检测标准经常会进行调整和完善以保障食品安全。如果国家规定变了,而企业依然坚持自己的做法,那么,国家新规又有多少意义?因此,我们必须要从光明乳业这一事件来反思中国食品行业一种现象:国家规定为何管不了企业配方。
企业不按国家规定修改配方,除了企业缺少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外,恐怕还与监管缺位有关。如果有关部门在2009年发布公告后,及时进行针对性检查,坚决落实新规,显然,2012年出售的光明宝宝奶酪就不会含有乳矿物盐。
如果不是消费者发现光明乳业生产的宝宝奶酪配料中含有卫生部规定禁放的乳矿物盐,恐怕这种禁放物还会继续存在于食品中。可见,无论是企业还是监管者,似乎都对食品安全重视不够。不久前,光明乳业负责人公开称,去年国家抽查光明乳业4553次,没有一个指标不合格。今年上半年已经抽查了2600多次,“这么抽(查)会抽死人啊!”
既然去年国家抽查光明乳业4553次,为何没有发现宝宝奶酪配料中含有禁放物?究竟是真抽查还是假抽查,不免让人怀疑。
(责任编辑:陈韶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