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相关通知,强调“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原则。根据通知,今年全省城镇医保的参保率将达到95%,各级财政对城镇医保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电话短信缴费等多项便民参保方式将陆续投入使用。
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年底实行
年初,福建省开展了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的试点,按照省政府要求,到今年底,全省各县(市、区)都要开展普通门诊统筹。
所谓普通门诊统筹,是指特殊病种和住院以外的常见病、多发病门诊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和门诊一般诊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给予一定限额报销的保障制度,也就是说,符合相关规定的门诊费用都可用医保报销了。
门诊费用报销时,多少钱起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多少,最高报销的封顶线多少等标准全部由设区市确定。
需要强调的是,医保只为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费用,以及符合规定的门诊一般诊疗费用报销,除此之外的进口药、其他诊疗等费用不属于报销的范畴。
参保居民须选定
一所门诊定点医院
根据规定,参保居民必须就近选择一所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普通门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这个定点机构一旦选定,原则上不能变更,一年内都必须在这个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才能够报销。
据了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学校医疗机构等将作为普通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缓解各大医院的诊疗压力。这一政策将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市民就近看小病,缓解“大小病”都往大医院挤的情况。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年底力争达70%
今年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也将进一步提高。省政府要求,符合政策的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年底力争达到70%左右,在越基层的医疗机构住院的,享受的住院费用报销额度越高。
据悉,福建省将优先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二级医院与三级医院间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差距将超过10%。同时,全省城镇医保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到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以全省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2980元为例,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在5万元~7.788万元确定。
通知还明确,苯丙酮尿症、重性精神病人门诊药物治疗、城镇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今年纳入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保障,患有这些病的参保居民享受的诊疗费用报销比例会更高。
(责任编辑:晏霏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