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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家庭医生“走入”百姓家

2011-09-27 15:45 来源:三九健康网 

“家庭医生责任制”是在十二五医改工作的方向之一,全国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在开展家庭医生试点工作。

家庭医生制度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十分成熟,以英国为例,家庭医生数量即占到医生总数的近50%。发达国家基本上都实行社区医院转诊制,老百姓如果患有常见疾病都是由家庭医生负责,家庭医生如何处理不了再转向大医院就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些医疗资源比较发达的地区,则早在2006年就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社区首诊制,推行家庭医生责任制是进一步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的要求。

家庭医生制度是由当地的社区医院来“全程”管理每个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可以随时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咨询自己的家庭医生。这样有针对性的服务对市民维护自身健康是十分有益的,但眼下“家庭医生责任制”叫好不叫座的现实,也表明还有许多难题有待突破。

比如“家庭医生责任制”直接同社康中心对接,但尽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型城市推广社康中心起步较早,其诊疗水平和硬件设施等依然得不到一些市民信赖。因此社康中心的发展水平,“家庭医生责任制”的推广程度紧密相联。

家庭医生理应成为经营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的“委托代理人”,医生应当更主动、更周到地对待签约家庭的医疗需求。但由于中国社区的医疗资源的数量相比于老百姓庞大的健康保健需要,显得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这在客观上也制约了家庭医生无法做到真正掌握每一家人的健康情况。

“家庭医生责任制”肯定是今后医改的方向之一,而这一制度的实施,则有赖于各项配套改革的跟进。全国已经将家庭医生绝大部分服务的项目纳入医保报销,并且大力提倡社区医院首诊制的执行,以此鼓励病情稳定的患者从医院转回社区,在家中接受社区医护人员的护理和康复治疗,就是对“家庭医生责任制”的有力促进。

(责任编辑:王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