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世纪50年代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为维持公立医院生存发展,国家明确公立医院可以将药品加价15%后向群众提供。但是,这种“以药补医”的机制也直接造成“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突出问题。记者从省医改办获悉,这14家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分别是:南京江宁区医院、宜兴市第一人民医院、徐州市睢宁县人民医院、金坛市人民医院、吴江第一人民医院、如皋市人民医院、连云港东海县人民医院、淮安市盱眙县医院、东台市人民医院、仪征市人民医院、丹阳市人民医院、句容市人民医院、扬中市人民医院、靖江市人民医院。记者注意到,宿迁此次未列入改革试点市。
根据江苏省县级公立医院新医改方案,公立医院不再“以药养医”后,其药品出售收入的损失,通过三个途径来补偿:增设药事服务费;提高医疗服务收费;增加政府财政补助。其中,药事服务费是指患者享受医生诊断和药品调剂等服务所交的费用.不再“以药养医”后,试点县级医院的生存与发展,确实面临严峻挑战。“三级医院有丰富的优质医疗资源,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收支两条线以后,基本上由国家主导,生存与发展都没有太大的问题。处于两者挤压中的县级医院,必须要完成转型,否则新医改的成功只能是一句空话。”这次被列入改革试点的一些县级医院的负责人对记者如是说。
为保证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顺利推进,根据最近出台的“指导性意见”,省政府将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试点医院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县级医院在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配置、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省政府要求各级县政府要认真落实财政投入政策,并建立财政补助稳定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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