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医药行业期盼已久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下称《规划纲要》)正式对外发布。这是第一部药品流通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意义重大,它设定了药品流通行业未来5年的发展目标以及主要任务,对引导全国医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指导各地做好药品流通工作将起到方向性作用。
《规划纲要》不仅为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有效地配合了医改和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从而在政策执行层面为基层医改奠定了基础,这也成为企业基层药品营销策略的重要参考。
“大鳄”大举挺进
随着新医改的推进,基层医疗系统的营销业已成为关注热点,似乎成了当前药企营销中的“新大陆”。外企早在两年前就已布局率先进入这一领域,接着国内的大企业也紧随其后,纷纷招兵买马,成立基层推广部,大举挺进。新闻媒体也大力鼓动,在高端医院政策紧缩的情况下,基层医院这块“蛋糕”让企业看到了新的希望。
笔者发现,所谓的基层营销出现了不同的操作模式。外企谋求的是大势,不在乎一城一地的得失,往往采取与政府机关、行业协会合作的方式,打着“医生教育”、“提升基层医疗水平”的大旗,重点在树立品牌,仿佛为初进中国三甲医院操作模式的翻版:而国内大型药企则采用“农村包围城市”的“人海”战术,用进高端医院的方式涌向基层医院:有的则延用以老的商业公司为依托,采用订货会的方式,礼品促销,压货,临床工作,甚至是科室会。然而实际操作几轮下来,多数企业感到基层市场远远没有想象的这么好做,就像重拳打在棉花上,市场不温不火。究其原因有宏观政策的问题,也有企业战略的缺失。
规则决定模式
宏观层面,新医改有3点规则变化最大,对营销的影响也最大:
第一是以前的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实施自由采购,医改后实行以省为单位集中招标采购基本药物。即原来的准市场化的自由采购状态转为由政府主导的行政化采购,这对医药流通领域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这种影响首先表现在营销对象发生了转换,表面看仍是医院医生,实际上是招标委员会、医改办等政府机关。其次,工作方式和手段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如果还是把高利润、高促销的模式用到以降低药价为宗旨的新医改上,岂不是自讨没趣?
第二个重要的规则变化是品种结构,只有医保目录品种、增补品种或新农合品种才能进入基层医院。这些品种都是价格低、用量大的规模品种,根本没有利润空间进行高端医院式的临床促销。另外,在众多的基药中,单个企业所能生产和操作的品种有限,看似广阔的市场,相对于个体不一定就大。今后,基层医疗机构的利润来源变为政府补贴以后,新医改集中招标采购又代替了原来讨价还价的机制,那么将会在基层市场形成新的产品结构。生产企业如何选择产品,流通企业怎样配送产品,这些都将对医药企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三个规则是一个硬性门槛——“零差价”。“零差价”表面看是一个简单的规定,但它所要改变的是根深蒂固的“以药养医”的多年顽疾,截断的是医疗机构的利润来源。实行“零差价”以后,原来巨大的医疗机构的利益空白谁来补偿?虽然国家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财政补贴,但要全部补贴短期内很难达到。况且,在实际操作中,政府补贴的及时性和复杂性也难以预料。退一步说,就是到位,过去的以药品赚厚利的甜头致使基层医院很难收手,在新政策面前观望不前,商业更不敢足额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