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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满后中医药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

2011-05-03 17:04 来源:三九健康网 

《欧盟传统草药产品指令》对中医药在欧盟发展的挑战

1、在未来2-3年内,中医药在欧盟一些国家发展面临“有医缺药”的严峻挑战。2011年4月30日《欧盟传统草药指令》七年过渡期后,中国仍没有一种中药在欧盟成功注册,中成药在欧洲一些国家如英国不能销售,首先影响的是中药销售商。同时,也会影响以使用中成药为主的中医诊所的生存,对于广大使用中成药进行医疗和保健的消费者来说,也造成了不便和损失,他们可能不得不转而去寻求高价的西药来解决医疗保健问题。尽管中药饮片、单味颗粒剂还可以继续按食品补充剂销售,但不能注明功能主治,不能进入药店和药房,不能按药品销售,中医药还是处于低层次发展。没有中成药的辅助治疗,针灸的治疗效果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这也不利于提高中医药的疗效和形象。

2、一些中医药从业者将面临失业。根据《指令》的规定,传统使用年限要求产品必须具有30年以上的使用年限,包括至少15年在欧盟国家使用的年限。按此推算,中药产品必须最晚在1996年开始在欧盟销售,1981年开始在其它国家上市销售才能符合条件。这样的要求,对于欧盟本土的一些传统医药生产企业也难以符合要求,将会导致欧盟传统医药生产企业员工面临失业。同时,由于没有注册的中药在一些国家不能销售,也会导致药店经营者倒闭失业。

3、《指令》实施后限制和影响了中药在欧盟的进一步传播。目前已知的中药有12807种,其中11146种源于植物,1581种源于动物,80种源于矿物,民间流传的中药复方8万余种。因《指令》仅对草药及草药产品,未提及应用于传统中药的矿物药和/或动物药的混合产品, 故对于多数含有矿物药和动物药的中药产品进入欧盟市场毫无可能。另外,能够按《指令》注册为传统草药上市销售的中药,必须是符合“传统使用”条件的口服、外用和吸入制剂等非处方药。因此,《指令》实施后限制了中药在欧盟的使用范围,进而影响中医的疗效,也将进一步影响中医药的传播。

4、中药贸易额将会大幅下降。原来以食品、食品补充剂和营养保健品身份销售的中药产品在没有注册的条件下,将不能再在欧盟大部分国家销售,这将影响到这些产品的出口,中药贸易量会有较大的下降,也会影响到国内该类产品生产企业和相关联的上下游企业的生产和经营。

《欧盟传统草药产品指令》过渡期满后中国如何应对?

《欧盟传统草药产品指令》过渡期满后,在未来3-5年内将对中医药在欧盟发展形成严峻挑战。造成目前的状况原因是复杂的,不能简单地将其归为某一方面的原因。这是因为,从理论上讲,中药欧盟注册本身是一种企业行为,是商业活动。但由于中医药是我国为数不多走向国际的民族产业,需要国家的指导和扶持,因而,中医药海外发展的状况,与中国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没有中药产品成功注册,人们自然也会将责任归咎于政府,至少此事也凸显了我国中医药多头管理的弊端。面对新的形势,中国应该如何应对?经研究提出如下建议:

1. 政府高度重视,成立跨部门专门领导协调小组,负责欧盟中药注册事宜。专门小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的政策、资源和人才,支持指导欧盟注册行动,推动民族产业国际发展。

2、 国家制定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中型中医药企业在欧盟进行产品注册,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或政策扶持。协助收集传统应用证据,积极参与注册。据了解,“传统使用”证据的要求并不是很高,只要申请者提供一家公司或产品在某一欧盟成员国上市销售的证据或者专家声明就可以。如原产南非的狭花天竺葵(商品名Kaloba)只在德国销售了30年以上,但在英国和荷兰也获得传统药注册。最近,北京同仁堂董事长表示将争取成功注册40个品种,广州白云山制药也准备积极参与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