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沈阳市卫生局获悉,2011年沈阳市卫生局积极推进牵头各项工作任务,医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12月23日,沈阳市卫生局牵头承担的33项医改任务已全部完成;配合承担的10项任务已全部完成。
全力推进和落实医改工作任务
建立“责任制”。对全市医改工作要点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召开全市卫生系统深入推进医改工作会议,王一兵局长与各区县(市)卫生局局长签订了医改工作任务责任状,提出工作要求。
建立“例会制”。今年以来市卫生局局长王一兵先后组织召开10次局长办公会议和12次局机关中层干部例会,研究部署医改工作,推进重点难点工作。
建立“督查制”。分层次、全覆盖地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局领导带队、相关处室参加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现场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由局医改办组织相关处室每季度开展两次联合督查,对各地区推进医改工作给予及时地指导和帮助。
建立“反馈制”。认真梳理分析督查情况,及时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下步要求及各地区排名,形成针对性很强的督查通报,以正式文件下发给各地区,同时,抄送政府领导,便于了解掌握本地区医改进展情况。
建立“月报制”。建立了医改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制度,各地区、局机关相关处室每月5日前向局医改办报送医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由局医改办及时收集、梳理,组织编发“医改工作专刊”印发给各地区、各部门。
建立“问责制”。将根据医改任务责任状,组织开展半年和全年检查考核,并将医改任务责任状的完成情况与市区县政府卫生工作责任状挂钩,切实做到奖罚分明。
深化医改工作成效显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全省领先。2010年参合农民达到238.12万人,参合率达到常住人口的99.38%,人均筹资标准165元以上,最高达到190元,报销封顶线5.5万元,达到了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位于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率先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沈阳市政府2010年为群众办实事内容之一,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在全市政府举办的21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了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的价格较原销售价格平均下降15%,监测和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居民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积极督促区县政府相关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协调推进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制发《沈阳市基层医疗卫生技术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5000余人次,培训率达到41.7%,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明显提高。
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57.6%,重点人群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7.2%,农村居民建档率达到34.5%。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80059人;对93.7%的住院分娩农村妇女发放补助;为1.45万名农村妇女免费检查“两癌”;为结核病患者提供免费检查和药物治疗,发现率、治愈率达到均90%以上;成功地为1281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积极稳步推进。沈阳市卫生局领导带队赴天津、鞍山等城市开展了工作调研,起草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并组织开展了论证。开始在局属各医院进行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积极推行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选取18个专业57个病种作为首批试点病种,分别在16个市属医疗机构实施;在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了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首批医用耗材统一招标,相比上一年数据,降幅率达到18.4%,节约资金3600余万元,有效控制和降低群众就医费用。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陈孟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