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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群:应以“同质同价”的原则引入评审机制

2010-11-08 15:16 来源:三九健康网 

目前有媒体指出,原研药平均零售价比国内仿制药高出13三倍。内、外资企业对于“原研药是否应该享有特权”的争议似乎趋向白日化。国内企业一直诟病外资企业享受的单独定价特权,有碍市场竞争公平。重庆长龙实业集团董事长刘群在接受医联网采访中,表示价格应由品质决定,外资原研药价格过高,有违市场公平,应引入以“同质同价”为原则的评审机制。

外资原研价格过高 有违市场公平

“外资原研药的特权就是应该取消!药品的质量不会因为它是外资的就好,也不会因为它是原研就能保证质量,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生产质量的控制,原材料的采购和使用来决定的。”刘群说。

一份名为“国家基本药物外资原研药单独定价与国产药品统一定价对照表”显示,外资原研药价格长期以来居高不下,表中所列出的9个外资原研药与同一产品国产药相比,价格平均高出1311%,价差最高的卡托普利(商品名为“开博通”)与同品种国产药相比,价差竟高达2319%;外资最便宜的也比国产同种药贵出了6.43倍。

刘群直言“外资原研药明显偏高,原因在于政府部门在这方面没有认真思考过,也没有认真地调研,总受到外资和原研的左右,实际上,这对国内企业非常不公平,也非常不利于国内医药市场的发展。” 他用有中国特色的黑色幽默说“原研药都过了专利期,而且技术已被国内企业所掌控,怎么能享受特权呢?”

应以“同质同价”的原则引入评审机制

质量的好坏来自于临床疗效,产品质量来自于药检,假如是同等的质量,就应该是同等的价格,就不应该搞单独定价。刘群建议“我国应该以“同质同价”的原则构建质量评估体系,让外国的原研药与国内仿制药一起评估。”他乐观地说“说不定我们的仿制药比他们的更好,价格应该比他们定得更高。”

构建药品质量评估体系,说起来容易,真正做起来就难。我国的医药市场尚缺这样的机制,对于这一现状,刘群说,如果药品质量评估体系定不下来,可以根据药品的临床疗效和有效性确定一个系数,例如外资原研药为1.2,它不可能有大幅度的调整。打个比例,国内仿制药卖10元,外资原研药就不能够超过12元。

原研药可以因为品牌等因素适当提价,但这种提价必须建立在同质同价的基础上。国际上,专利药通常比仿制药的价格高出20%~30%,通常不会超出这个范畴,更不会成几倍地提价。对于原研药单独定价是否合理的问题,必须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来讨论才有意义。

刘总强调,“既然有仿制药出现了,就是说它失去专利了,那就应该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政府不应该做过多的保护。”

原研药降价不会冲垮仿制药的市场

对于业内预测“原研药降价后,仿制药市场将受重大冲击”,刘群并不认同,他说“仿制药本来就没有市场,相同种类的药品,我国使用80%都是外资原研药,同样一种药品,国产仿制药的占比本来就很少,外资药在医疗机构的覆盖率高达80%,而国产的大概就在20%以下。”取消原研药的“超国民待遇”,外资药企的竞争力将大大减弱,对国产药企是一次机遇。

(责任编辑:黎颖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