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先诊疗后结算?不解决经济补偿问题是空话!

2009-10-28 15:48 来源:三九健康网 

但凡看过或陪同看过急诊的人,恐怕都有一种切肤之痛:这边急等着救命,那边还得逐个项目地排队交费,费没交够或者暂时没钱交付,医生是不会“悲天悯人”的,“见死不救”或者拖延致死的病例并不少见。最近卫生部发了一条政策说是现在去医院看病可以先看病后买单。初看到有点兴奋,因为在现实中很多的急诊病人都因为没有钱或者是因为在办事流程上花费了大量的时间而耽误了治疗的黄金时间。时间就是生命在急诊室是一句真真切切的实话。

但是细细看了这个政策却并不是我理解的那样,这个所谓的“门急诊先诊疗后结算”是有附加条件的。想“先诊疗”,必须“预缴押金”,否则,“先治疗”还只是一个传说。和以前的制度相比也只不过是简化患者门、急诊就诊流程。如此一来,与以前相比就没有多大的变化了。也正因为这一问题,医生特别是急诊科的医生受到许多人的批评。

那么,既然是政府推出的新政,又事关医改自然得到了社会上的普遍关注。问题是这项政策的出台效用有多大?能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否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对于这一政策,业内人士怎么看?患者怎么看?会对社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为此政策出台后,笔者与多位医药业内人士与患者进行了交流,答案即在意料之中又出乎意料之外。

急诊先诊疗后结算?不解决经济补偿问题是空话!

资深医药业内人士:财政部不解决经济补偿问题——空话!

谈到这一政策的出台,一位在医药行业工作多年,做过医生,在卫生局工作多年,现在无锡急救中心工作,但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笔者。对于卫生部出台这项政策,在地方大多是不会有人去积极推行的。他直言,“在地方从来不会仔细研究卫生部的文件,研究了也没有用。对财政部的文件要仔细研究的。我们只执行卫生局的文件,对于卫生部所发的文件,大多是签个字、存档。卫生局的文件要仔细看,要执行的。”

据该业内人士介绍卫生部发的文件,要医院如何如何,如果财政部门不出钱,什么事都办不成。所以对卫生部的文件只会看看,财政部的文件才有执行力。他坦诚指出,这种事卫生部讲了没有用,文件发过不知多少了,领导会上强调也不知多少次了。不解决经济补偿问题——空话。

张虎军:预付押金以后可解决大处方问题

谈到这次卫生部将要试点的急诊先治疗后结算制度规定医院可先对病人收取押金的问题,这里就出现了一个矛盾就是押金应该收多高?如何收取? 现实生活当中常有这样的情形出现,即部分患者突发疾病或在外受到意外人身伤害,但是却没有条件及时筹措、准备医疗费,如果因此而被医院拒绝治疗,则很可能会导致健康受损甚至危及生命。而实行门急诊先诊疗后结算制度,则有利于突发疾病或受到意外人身伤害患者及时得到治疗。

不过,卫生部将要试点的急诊先治疗后结算制度规定医院可先对病人收取押金,如果医院收取的押金金额过高的话,就依然可能造成部分突发疾病患者难以得到及时治疗,门急诊先治疗后结算制度就可能难以充分发挥其原本可以发挥的最大限度保障民众生命健康的效用。所以,医院如何收取押金?押金应当定在多高的程度?收取后会不会乱用都是患者关心的问题。

对此成都军区总医院对外联络部主任张虎军认为,这个政策不仅可以在看病的流程上予以简化,节省患者宝贵的就医时间。同时张虎军认为这种预付制以后还是解决开大处方的一种方法。他指出预付制以后会实行固定费用,不用担心医院会多扣押金,如果实行新的政策,医院扣的越多,他们自己赔的就越多。张虎军透露按预付制具体的实施政策很快就会在下一期新的医改政策中实行。

患者:“押金?有钱还不就交费了,没有钱才欠费,哪来押金?”

对这种模式,很多患者存有疑虑。“钱存上,押金已在医院账上,可做可不做的常规项目是否会要求做、可开可不开的药是否得开?会不会导致乱收费、乱检查、大处方等情况。”在广州市东圃红十字会医院看病的张女士听到这种看病模式的时候如是说。

“押金?有钱还不就交费了,没有钱才欠费,哪来押金?卫生部的官员是怎么想的?”一位领着高烧的孩子来看病的外地务工人员如是说。

“最关键的问题是,看急诊时是先交钱还是先救人,但这个措施好像跟这个无关。”在沟通中多位患者表示,这个方式根本没有解决医患卯段的核心问题,另外,对于先交押金,他们也不愿接受。甚至还有人称,“假如实行的话,那是不是就成了不先交押金就不能看病了?如果急着看病没带足钱,医院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见死不救了?”

卫生部:收费透明,不会导致过度医疗

对于患者所提出的种种疑问,在众多关于此项政策的报道中可以看到,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赵明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一直强调,“新模式下,患者的押金完全用于诊疗,不会发生被挪用现象,患者也不必担心多扣钱。在诊疗的每一个环节,患者都可以选择付费或不付费。医生开具的检查单、化验单,只有在检查、化验完成后,才扣除费用。看病全过程中,患者可以随时取出押金,当日交钱当日结算,没有任何风险。如果当日不结算,押金可在下次就诊时继续使用。”

北京北大人民医院院长王杉在接受采访时说,医生在看病过程中,是看不到患者预存押金数额的。如果患者在结算时发生疑问,可以打出明细单,查询核实。另外,为了防止预付费诊疗卡被盗用,患者可以设定密码。对于押金挪用、乱用等问题,患者大可不必担心。

笔者:先诊疗后结算 6月10日《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的变通?

这一政策让笔者联想到了卫生部今年6月10日下发的《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明确规定,对危重急诊患者,应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一般想来这样的规定下发后,试点显然应该着眼于怎样落实“先救治后补费”上。自从上一政策下发后,相信很多人也和笔者一样一直在伸长着脖子等待着具体措施的细则。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最后这个政策硬生生的就变成了“先交押金,再诊疗再结算。”如此试点,是变通还是避重就轻,我想很多百姓的心里都有数。

当然不能否认,程序繁琐固然要改,但现在医患关系的最大矛盾并不是在此。看看急诊室里那些不管是因为贫穷掏不起钱,还是因为其他原因一时凑不齐钱,眼睁睁的看着重病患者躺在急诊室里却得不到救治,最后导致死亡的患者。这些在号称“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社会我想是很难让人接受的吧。每每提到这里总会有人强调,看完病不给钱的“老赖”也是让医院无法承受的。这个矛盾当然存在,但此等问题也正是新医改要从制度层面解决的问题,并不是交不交押金来决定的。

不管是划拨一定的公共财政适当兜底买单,还是想办法改变现有的医疗保险制度按病种收费、按人头收费,还是政府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扩大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的保障水平,都是政府可以探索的途径。当人人都被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当中,所有患者都能获得较高的医疗保障水平,医院不用为缴不起医疗费用担忧,也就敢于放心地对所有患者实行先诊疗后结算了。而现在只是管理部门要求医院简化程序,却不触及核心矛盾,一旦“押金制度”固化下来并在国内推广,“不见钱不治病”在中国是不是更是有法可循了呢?

况且,先交押金后结算就是进步吗?解决了效率问题,会不会推高押金门槛,令患者压力更大?押金握在手,昧良心者会不会更加肆无忌惮地搞“大处方”?虽然说是医生看不到患者押金有多少或者怎样,但是毕竟有这个押金在那,患者的担心也并非毫无道理。讲到底,在当前尚有相当部分民众无力治病情形下,唯有政府首先对医疗卫生事业承担起更大的责任,不断强化对于医疗卫生事业的资金投入,帮助民众解决无力就医难题,解除医疗机构实行人性化举措的后顾之忧,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关系才能得到更好的调整。而依靠那么看起来很美却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政策,实在是让人失望。如果每次的政策都是这样,恐怕下次再发下来的时候连老百姓都会说“不要迷恋政策,那只是个传说。”

(责任编辑:马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