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价医疗费事件”、“宿州眼球事件”、“齐二药事件”到“人免疫球蛋白事件”,医药界暴露的恶性事件此起彼伏。这些令人震惊的医药事件的处置方法,几乎是惊人的一致:监管部门事前不知道,事发后急查严打,查后就会发现有违规。
在一系列有关医药的重大事件中,患者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一次又一次地充当药品质量或者医疗行为是否合格的“试纸”。在这次“人免疫球蛋白”事件中,同样是多名患者用身体向监管部门报了警。
笔者想要问的是,在“人免疫球蛋白”出事之前有没有预警?难道这些医疗事故只能是“事后诸葛”?据报道说,目前为止,除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外,江西省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中心没有接到其他省份使用这一批号药品的任何不良反应报告。显然,其他省份无此不良反应报告,一定程度上给人们吃了一颗定心丸,但是在人命关天的个体面前,如果每支“人免疫球蛋白”都要百姓用健康、用生命去“检验”医药隐患,试问,后果会如何?这样的代价付出是不是太大了?
(责任编辑:黄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