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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财政支持是发挥中医药优势的保障

2008-02-25 18:03 来源:三九健康网 

中医医院“简、便、验、廉”的服务优势亟待保护


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人员基本工资、国家规定范围内津贴由财政全额拨款,陈勇反复向记者强调了这一点。2004年卫生部起草的《关于深化城市医疗体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城市医疗机构划分为政府所属医疗机构、社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三类,分别实行不同的经济政策。政府所属医疗机构是指政府投资、承担政府赋予的任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医疗机构,政府对所需的建设发展资金和经常性经费给予合理补助。”北京地区政府所属的中医医疗机构,承担着政府赋予的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传染病监控、精神病人监管、餐饮业人员健康管理和教学科研任务,但相应的政府财政支持力度远远不够。例如,卫生事业费中的人员工资部分,原来是根据各医院的编制床位和定编人数按比例拨款,而目前北京市部分区属二级中医院的拨款仅占医院人员工资支出的13.8%,许多中医院已不再享受财政拨款。在政府财政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当前医院的运行和发展主要依靠医疗服务收入,这使得中医“简、便、验、廉”的服务优势反而成为劣势。

从2005年北京地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与综合医院业务指标比较看出,北京市中医医院平均每诊疗人次医疗费用和平均每一出院患者医疗费用都明显低于同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简、便、验、廉”的服务优势明显。中医医院平均每一医师承担的工作量高于同级综合医院的同时,而业务收入却低于同级综合医院。

陈勇认为,医院首先要能生存才能谈得上发展,经济杠杆的制约使越来越多的中医医院不得不放弃了有很好疗效的中药饮片、中医特色诊疗技术等,而大量开展收费较高、见效益较快的西医学检查、治疗和手术,或过度开展特需服务。中医医院的特色优势淡化,中医治疗率特别是中草药使用率逐年降低,住院病人采用中医药治疗的更少。长此以往中医特色将逐步丧失,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群众对此有意见。从2005年北京地区中医医院药品收入总体情况看,西药占到中医医院药品收入的一半多,而中药饮片则只占11.95%。

政府财政支持的必要性

为了确保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更好地承担起政府赋予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传染病监控、精神病人监管、餐饮业人员健康管理和教学科研任务,不受经济杠杆的制约而放弃中医特色和优势,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中医药对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新发传染病,在预防、保健、康复等方面都显示出了特色和优势,同时中医药的“简便验廉”特别适合在基层和社区广泛使用,深受广大群众的信赖,所以,应该加大对中医医院的财政扶持力度。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蒙医中医事业发展的决定》中规定:提高定向或定额补助标准。
  考虑到蒙医中医机构收费标准偏低的实际,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医院(包括民族医医院)分级管理标准中人员配置的有关规定,在与现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改革政策相衔接、编制核准的前提下,蒙医医院人员经费实行全额预算;中医医院人员经费达到80%以上;中蒙医医疗机构中的蒙医人员经费实行全额预算,其他人员经费达到80%以上。陈勇建议,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的做法,对北京市市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人员工资实行政府全额拨款,使中医医院的基本生存得到保障,更好地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服务优势,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
  在对全市中医医疗机构人员工资实施政府全额拨款基础上,陈勇解释说,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将加强对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评价考核管理。已拟定了北京地区《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严格考核、管理,使中医医院坚持提供以中医药为主体的医疗服务,扭转各中医医院大量开展收费较高、见效益较快的西医检查、治疗和手术,或过度开展特需服务,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局面。

(责任编辑: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