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招揽更多的顾客到自家火锅店就餐,竟私自在火锅底料中添加所谓的“秘方”,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日前,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一火锅店老板王某被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禁止王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王某10多年前到泰州开了一间特色火锅店。随着同行的不断加入,竞争加剧,王某倍感压力。2012年5月,王某在旁人的“点拨”下,从其堂妹(已死亡)处获得罂粟壳磨成的“麻子粉”500克左右,并作为配料掺入火锅中给顾客食用。很快,火锅店生意好转,王某喜不自禁。2013年3月5日,经人举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从王某火锅店当场查获部分火锅调料。经检验,该调料中含有吗啡、可待因、那可丁、罂粟碱等多种有毒有害成分。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虽然罂粟壳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毒品,但长期食用会令人成瘾。国家2009年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就有罂粟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