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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13地殡葬基本服务政府买单 免费总金额1.7亿

2014-04-05 10:45 来源:三九健康网 

今年上半年广东将出台《关于贯彻〈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同时加快推进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随着系列新措施出台,目前全省殡改情况如何?如何落实?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近日接受南方报业“1+X”联合采访。他说,深圳、佛山、茂名全市以及广州花都区,汕头龙湖区、南澳县、金平区、濠江区、澄海区,梅州蕉岭县、丰顺县、平远县,江门新会区等10个县(市、区)实现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

殡葬服务免费金额达1.7亿

Q:近年广东殡葬改革成效如何?

A:近年来全省积极推行火葬,2013年全省共火化遗体46 .3万具,火化率多年保持在90%以上,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推行生态安葬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已建成市、县级骨灰树葬区95个,14个沿海市都设定骨灰海葬区。各市、县定期或不定期免费为群众提供骨灰树葬服务活动,沿海地区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免费骨灰海葬活动,并颁发纪念证书。

殡葬服务管理更规范。2011年以来全省共12个民政局、殡仪馆、公墓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2012年以来全省共11个殡仪馆通过省级殡仪馆等级认定。

Q:广东采取哪些惠民措施?

A:2011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强化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意见》,在全省全面免除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和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以及城市“三无”人员去世后的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广东有深圳、佛山、茂名全市及10个县(市、区)实现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其中深圳惠民殡葬政策覆盖全体居民,不分户籍,体现均等普惠精神。2011年7月至2014年2月底,全省共免费办理殡葬基本服务14.5万宗,免费金额1.7亿元,平均每宗减免金额近1200元。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全省全面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

广东五大措施加强公墓管理

Q:如何应对墓地资源稀缺等现状?

A:广东公墓管理主要措施:一是加强价格监管。省价格主管部门对经营性公墓实行政府指导价,要求公墓经营单位在营业场所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二是严格限定经营性公墓生态节地葬法比例和墓穴最大占地面积;三是严格实施凭死亡证、火化证等有效证明购买墓位制度,防止炒买炒卖;四是加快推进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提高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五是倡导文明殡葬新风,鼓励骨灰海葬、树葬等。

Q:推进殡葬改革存在哪些困难?

A:在当前经济社会转型大背景下,在传统意识和深层次矛盾相互交织下,全省殡葬改革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表现在:一是珠江三角洲地区一些地方殡葬改革步伐放缓;二是粤东西北农村地区殡葬改革基础薄弱的状态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三是一些地方政府殡葬公共服务缺失,对殡仪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投入不足,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滞后,无法满足群众殡葬需求;四是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基层殡葬管理力量薄弱。

加大树葬区等设施建设投入

Q:推进“阳光殡葬”工作中有哪些措施与成效?

A:省民政厅已发通知,每年清明前统一开展“殡仪馆开放日”活动,增进公众对殡仪服务的了解、消除误解,通过听取意见建议规范管理,提升殡仪服务水平。在殡葬服务机构推广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规范殡葬服务管理。拟开发全省殡葬管理信息系统,覆盖各殡仪馆(火葬场)、经营性公墓,掌握全省遗体火化、墓位销售等明细情况。对殡仪馆索要红包的员工,一经发现立即开除,邀请热心群众作为殡仪馆(火葬场)行风监督员。

Q:绿色殡葬社会接受度如何?

A:总的来说,生态节地葬法的社会接受度还不是很高。全省遗体火化后骨灰实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比例占30%,以骨灰寄存为主,海葬、树葬仅占2.5%,集中在广州、深圳和汕头澄海区等地。但随着殡葬改革宣传不断加强,群众对生态节地殡葬接受程度不断提高,参加骨灰海葬、树葬活动人数逐年增加。广州、东莞、江门等市已出台骨灰生态节地奖励政策。今后,广东殡葬改革将继续坚持以惠民殡葬、绿色殡葬和阳光殡葬为发展方向,加大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树葬区、海葬纪念设施建设投入。

什么是殡葬基本服务?

按照2011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强化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意见》中规定,殡葬基本服务应包括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遗体告别(小型告别厅)、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骨灰寄存(10年以内)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