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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应警惕烟草企业利用新媒体

2013-03-21 18:50 来源:三九健康网 

2013年消费者维权年的主题是“让消费者更强大”。

为了帮助消费者维护使用烟草的知情权和健康权,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于2013年3月21日在北京召开 “烟草营销中的瞒和骗解析会”,揭示烟草业欺瞒消费者的形形色色营销手段。20多位医药卫生界专家和法律专家,消费者协会的代表和40多家媒体代表出席了解析会。

会上,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王帆博士、中国疾病控制中心李强博士,分别从烟草业的诱骗式营销和五叶神与金圣两个所谓“低害”品牌假“科学”之名诱骗消费者的伎俩作了深入解析,以不可辩驳的事实揭露了烟草业以种种瞒、骗促销手段,诱使烟草消费者自认为得到了卷烟自身并不存在的享受;自认为得到了卷烟自身并不存在的健康效益,以达到促销烟草、博取高额利润的目的。

王帆博士说:自2003年中国政府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来,十年间中国烟草行业一直保持快速发展态势,采取多种欺骗式营销手段,提升品牌知名度、扩大卷烟销量、赚取巨额利润。烟草业的欺骗式营销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 新媒体营销:烟草业利用国内现有法律的漏洞,在网站及社交媒体等新兴传播媒介上大作广告营销。由于新媒体传播的快速、广泛、可复制性强等特点,此类烟草营销对青少年群体的危害尤为深远,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为了广泛有效禁止烟草广告,应当尽快修改《广告法》第18条,履行《公约》中广泛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条款,严加禁止在所有媒体,尤其是各种新媒体上发布烟草广告、进行烟草营销。

2. 文化营销:烟草业从地理、文学、艺术、历史、价值观、人生观等角度炮制卷烟的文化意境,将作为客体的烟与作为主体的消费者联结起来,这种卷烟文化是强加的、虚假的文化,其实质只是一种营销手段。我们呼吁,要求烟草业禁止一切不符合实际的虚假宣传,并且在中国所有生产、销售的卷烟制品包装上,强制印上符合《公约》及其实施准则要求的图形健康警示,以此打破烟草业附着在烟包文化上的高额附加值。

3. “低害”营销:烟草业通过生态烟叶、自然醇化、添加调香、降焦减害等所谓科技术语,为消费者描绘了一幅事实并不存在的“低害健康”卷烟图景,其实质是在利用虚假的伪健康信息促销卷烟。根据《公约》要求,我们呼吁,在任何烟草制品的包装和宣传中,均不得以任何虚假、误导、欺骗或可能对其特性、健康影响、危害或释放物产生错误印象的手段推销产品。政府应当采取坚决措施严禁烟草业的“低害”营销,并强制推行在烟草包装上使用图形健康警示,以告诫消费者烟草对健康的严重危害,揭穿烟草业的“低害”谎言。

李强博士的发言说:尽管世界卫生组织早已指出世界上没有“安全卷烟”,但烟草业仍一再利用公众对健康的关注,炮制出各种“低危害”卷烟,以推销其致命性产品。“五叶神”和“金圣”就是我国烟草业“减害降焦”的两大代表品牌,其共同特点是通过向卷烟中添加中草药成分而宣称所谓的中式卷烟减害。为欺骗公众,烟草业联合少数科研组织及个人,为这些产品披上“科学”的外衣。其手段包括:1.  建立不合理的“卷烟危害性评价体系”;2.       依照这不合理的评价体系,开展缺陷明显的“减害”评价研究;3. 以这种缺陷明显的所谓“成果”,骗取各种认证、奖项和荣誉。

借助上述种种铺垫,五叶神和金圣大力开展欺骗性营销。在各种广告中,宣称产品为“低危害卷烟”,并通过大量促销、赞助手段,扩大产品的影响,最终达到了产销量飞速增长的目标,而消费者的健康却因误信虚假宣传,受到严重危害。

烟草业使用的“卷烟危害性评价体系”仅仅基于烟气化学分析以及动物实验结果,缺乏人体实验及流行病学证据,声称“减害”,证据不足,其“低害”评价结果不足采信。与烟草业的评价相反,流行病学研究表明,添加了中草药的卷烟与普通卷烟危害相似,并无“减害”证据。

“低害卷烟”的欺骗性营销,违反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相关部门应立刻予以制止,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我们呼吁所有科研机构及个人提高警惕,加强自律,不为烟草业的虚假宣传背书。这应当是科学家的良心和道德底线。

会上,卷烟消费者李恩泽以自己受到五叶神牌卷烟和金圣黑老虎卷烟企业的“减害又降焦”的广告宣传和诱导,购买、吸食五叶神牌卷烟和金圣黑老虎卷烟的事实,分别对“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辅天成业商贸有限公司”以及“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兴隆四季超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追究上述企业虚假宣传其有害产品的责任并要求赔偿。

新探健康发展中心已就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和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对五叶神卷烟和金圣卷烟的非法广告宣传,分别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进行了举报。要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生产的金圣“黑老虎”系列卷烟产品外包装的非法宣传广告以及被举报人网站的非法广告宣传内容,并且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

华联律师事务所王惠娟律师在会上作了点评。她指出:烟草企业采用新媒体营销、文化营销、“低害”营销手段,争夺受众、诱导消费,凸显我国烟草广告制度的缺陷。烟草企业在没有充足科学证据的情况下进行中草药卷烟低危害宣传,鼓吹中草药卷烟止咳、祛痰,对改善心血管功能具有较好效果,不但欺骗了消费者,也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呼吁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和中草药卷烟的低危害宣传。

为让消费者更有力量。与会者希望立法部门要加强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律体系的完善提升,打牢消费维权基础,尽快修订广告法,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行政部门要加强执法和监督力度,遏制烟草业的营销行为,树立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权威。呼吁新闻媒体、社会各界要共同努力,为消费者增添信心和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