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丰原药业召开第五届二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为药厂整体搬迁的议案》。公司拟将下属无为药厂无仓路厂区(土地证面积81.2亩)、金塔路厂区(土地证面积151.84亩)整体搬迁到无为县城东工业园区。
根据无为县政府与丰原药业就搬迁补偿达成的方案,无为县政府对公司的补偿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类、停产损失、土地级差、城东工业园新厂区桩基工程五部分,补偿的总金额为2.09亿元,由丰原药业一次性包干使用。而且无为县政府在无为县城东工业园区为丰原药业提供240亩土地,用于置换公司无为药厂在原厂区的两块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