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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独资明年可在内地办医院 广东获设置审批权

2012-12-09 01:46 来源:三九健康网 

昨日,卫生部发布通知,从2013年1月1日起,允许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独资形式、或与内地的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置医疗机构。

通知指出,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置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以及除独资医院、独资疗养院外的其他独资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要求按照内地单位或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办理,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实际上,港澳独资医院在内地的设立范围,经历了“逐步开放”的过程。此次通知,最大的变化是取消了地域限制。

2010年12月,卫生部、商务部共同发布《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港澳独资医院的设立范围,定为上海、福建、广东、海南和重庆。今年4月,由上述5省市扩大到内地所有直辖市及省会城市。

根据卫生部昨日发布的通知,在广东设立港澳独资医院的设置审批工作,交由广东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而此前按照暂行办法,港澳资本能否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需由卫生部作出决定。这一通知意味着,广东获得了设置审批权的下放。

昨日,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对南都记者表示,此前审批权在卫生部,准入门槛较高。现在少了上报卫生部批准的程序,程度上将更为便捷。

廖新波认为,港澳独资医院入粤估计不会做基本医疗,而是更倾向于高端医疗,因此可与公立医院形成互补及竞争,同时可带动民营医院走向规范化、国际化。

释疑

港澳资本没兴趣进内地办医院?

广东作为第一批允许设立港澳独资医院的省份,但目前尚未有一家港资、澳资独资医院出现。

为何长久以来港澳资本不感兴趣?廖新波表示,除了政策环境之外,可能就是行医环境了。主要是两地的价值观和价格收费不一样。香港医生在香港的收入丰厚,如果用广东的价格一般很难赚到钱,此外还需要顾忌内地的医疗纠纷问题。    廖新波认为,港澳独资医院入粤面临四道“难题”:一是选址难;二是规模制约,小规模的医院没有特色,难以施展;三是法制观念,就是如何保证正常的医疗秩序;四是香港的管理理念如何融入广东,或者说是广东市民如何适应香港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