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今年最大的一起非法组织卖血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共有12名被告人受审。“血头”辩称,其作案是为了救助患白血病的弟弟。
检方建议量刑5年以下
昨日上午11时许,庭审开始,12名身着号服的被告人依次被带入法庭。作为第一被告人的34岁男子王海涛排在队首,他一看到旁听席上的亲友就痛哭失声。其弟、现年26岁的王海福此时正坐在旁听席上,患白血病的他做完骨髓移植手术后,因担心感染仍戴着医用口罩。
据检方指控,王海涛等12人于2011年左右逐渐形成团伙,长期在五棵松桥附近一家医院内非法组织他人卖血,所得赃款统一管理并逐级分赃。直到今年1月5日,被告人张立辉等9人被公安人员控制,并从其中多人身上起获非法所得人民币共29500元。此后,王海涛等其余3人被陆续控制。
根据检方出示的证据,被告人王海涛系该团伙头目;张传文介绍线下多人参与组织卖血活动并抽头牟利;张立辉主要负责收钱、管账;赵玉龙负责监督内部成员,防止私自挣钱;李晓鹏、付丙义、李国丰、韦宏远主要负责在医院找客源、谈价钱;薛胜凯、张建宁、赵红军、宋秋稳主要负责根据客户要求对外招募卖血人员。
检方认为,12名被告人均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建议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2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
对于指控,12名被告人都表示认罪。其中,王海涛等4人聘请了律师。在量刑上,4名辩护人均提出,应该根据他们在组织分工上所起到的作用、认罪悔罪态度等从轻判决。
对此,检方认为,由于被告人王海涛、张传文到案后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检方只对其他10人建议从轻处罚。
庭审最后,王海涛称:“我弟弟当兵时得了白血病家里遭了难了,为了救我弟我们家把房子都卖了,我现在缺钾浑身没劲,请法官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
本案未当庭宣判。
■ 案情
每人每天至少收入数百元
根据检方掌握的资料显示,12名被告人中,包括王海涛在内有4人曾因寻衅滋事等受过处罚,他们大多数都使用化名或代号,有的之前是做群众演员的,有的是在QQ上认识了血头。
据被告人赵玉龙称,2011年10月1日以来,他通过上网得知献血能有些补偿,于是就到该医院献了一次血,并因此得知有一拨人专门干这行挣钱,“我通过一个叫王海涛的血头同意,也开始干这行,他让我负责在医院内盯着那些负责拉客献血的同伙,防着他们自己私吞钱,看每天他们接多少献血的人”。
证据显示,他们一般把需要血的人的基本情况问清楚,然后在网上发布消息找卖血的人,谈好价钱、见面时间、地点,再把他们带到医院输血科,以患者亲友的名义去抽血,之后将献血凭证交给患者,患者就能再向医院申请同样数量的血液。
一般来说,他们和患者家属谈的价钱是每用100毫升血400到500元,一般每人每次献血400毫升,患者家属要给1800到2000元。
而献血者的证言称,在王海涛等血贩子处卖血,献血者每献100毫升血能拿到100元钱,献400毫升最低的给350元,最高的给500元。
口供显示,该团伙成员每天组织卖血的非法所得除去给手下开支外,其他的被王海涛拿走三分之一,剩下的由张传文、赵玉龙、张立辉等平分,总之每人每天至少有数百元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