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联网 > 医疗新闻 > 社会万象

医院护士入职需缴10万元押金

2012-07-04 15:47 来源:三九健康网 

在医疗系统,非法用工的事例很多。强迫集资或收取押金的做法屡见不鲜,有的医院甚至根据入职渠道的不同,对员工分三六九等。

“没办法,为了女儿能够得到一份稳定的工作,我们在告贷无门的情况下,只好卖掉一处房产,凑齐10万元交给医院。”刘芸(化名)的父亲长嘘一口气,像是完成了一件大事,又像是因为丢掉祖居的房屋而怅然。

刘芸的家在河北省邢台市郊城乡接合部,父亲早已下岗,母亲没有工作。刘芸3年前就从一家医学专科学校毕业了,由于大医院难进,她一直在私营诊所打零工,眼看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没有正式工作成了找到理想伴侣的最大障碍,直到前段时间得到邢台某大医院的招工信息,她才松了口气。

“经过考试,闺女的分数达标,但医院还要我们交10万元才能入职,说集资款也好,押金也罢,答应10年后归还,这又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难题。”刘芸的父亲跟记者介绍说。

刘芸父亲的话,记者很快从一位中间人那里得到证实。目前,刘芸已经如愿以偿地到这家医院上班。

法治周末记者在邢台调查时发现,强迫集资或收取押金的做法在医疗系统屡见不鲜,有的医院甚至根据入职渠道的不同,对员工分三六九等,工资、劳保等福利待遇差别也很大,存在严重违反劳动法规的现象。

医院的霸王条款

“我们就是被这些合同、规定约束了六七年,明明知道它违法,却无力对抗。”

美兰(化名)在邢台市妇幼保健院工作,她交给记者一份反映材料及相关证据资料。

按照时间顺序,2005年9月5日,邢台市妇幼保健院先期制定了《关于招聘人员缴纳风险押金的管理规定》,同年9月15日,与数十名新招聘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

风险押金管理规定,“被聘者对医院的建设和发展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承负相应风险的义务”,“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院方一次性缴纳一定份额的无息偿还式风险押金”。

风险押金的额度分为:本科毕业生4万元,专科毕业生6万元,中专生8万元。第一聘期为5年,如续聘,院方从第二聘期始,每年返还1万元,直至剩下本科1万元、大专2万元、中专3万元作为固定风险金留存医院,离职或退休时返还。

院方规定,如被聘者违规违纪构成医疗责任事故、纠纷及对院方造成经济损失,其经济责任从风险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缴。

美兰告诉记者,他们很多人来自农村,也是通过考试选拔才被邢台市妇幼保健院录用的,“上大学期间就花了家里不少钱,毕业了还要父母出钱,实在于心不忍。况且,对于某些农家来说七八万元是天文数字”。

徐丽(化名)清楚记得,父母亲当时愁得睡不着觉,卖掉了家里的存粮和几只山羊,离要求的8万元还差很多,就低声下气地向亲戚朋友挨门讨借,至今这些债务尚未还清。

聘用合同规定,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200元,美兰说:“第一年为见习期,月工资400元,第二年月工资600元,奖金也从无到正式职工的30%、50%、60%这么逐年涨上来的。”

合同明确规定,被聘方的福利待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在第一聘期5年期满后,第二聘期开始享受在职职工的同等待遇。

已经离开妇幼保健院的付亮表示,5年来,我们这批人早就成为医院的骨干力量,却总觉得比别人矮半截,好不容易等到第一聘期满,又遇到新的变化。

“原院长退休后,现任院长推迟了半年才与我们续签合同,尽管合同写得冠冕堂皇,但‘三险一金’却由我们自己承担,依然享受不到在编职工的待遇。”付亮对记者说,更令人不能接受的是,风险押金收条要收走,还要扣除1万元的教育培训费,只口头答应每年退还1万元,“我们手里没有任何凭据,能踏实吗”?

据被聘者向记者反映,现任邢台市妇幼保健院院长王长顺,2011年又新招一批职工,这次未收风险押金,却让每人缴纳了1万元教育培训费,“这1万元是不退的,其实任何人都没有外出培训过”。

风险押金建楼了

“收取的风险押金医院建综合楼用了,尽管现在经济状况好些,但一次性还清有困难,所以仍然按原合同每年还款1万元,第一批的1万元已经到位。”邢台市妇幼保健院院长王长顺很干脆地告诉记者。

他说,这批非编人员的福利待遇也落实了,不过不是三险一金,也不是五险一金,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与在编职工一样。

然而,在记者随后的求证中,妇幼保健院员工否定了王院长的说法,“由于还有部分员工的风险押金收条未交,院长以此为借口没有退还分文,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我们自己交的,每月从工资中扣除近600元,院方完全没有承担。”

“为什么要收风险押金呢?”王院长认为,医院发展需要钱,以妇幼院为例,主要是盖楼缺乏资金;另一方面,担心人员流动频繁,“你待两天就走,白培养了你,押金可以制约你”。“医院好不容易给了你一个工作岗位,要荣辱共进、风险共担。”

据王院长介绍,妇幼保健院的事业编制只有158人,多年没有增加,而随着业务量不断扩大,员工队伍已经扩展到220多人,超编这一块就要医院自己想办法。

谈到收取职工1万元教育培训费问题,王院长说:“相比之下,我们这里好多了,你可以打听打听,别的医院一交10万元,而且还是不退的。新职工来后不培训几乎是不可能的,有的已经送出去培训,有的还没有轮到,但在本院也是要组织学习的。另一方面,还是担心职工跳槽,1万元对医院起不了多大作用,主要为控制员工流动。”

已经“跳槽”的何先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因不满妇幼保健院对合同工的待遇,他在本期聘用合同上写了预签两个字,在离开时还是被扣下1万元教育培训费。

“在妇幼保健院干了这么多年,感觉很受伤害,曾有过与他们大闹一场的念头,但后来到其他单位参加了工作,慢慢也就平和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