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明胶胶囊问题让公众对药品质量缺乏安全感的时候,近日吉林吉春医药企业再被爆黑榜。记者从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中获悉, 2011年三季度,该局完成浙江省药品评价抽验1118批,检验合格的为1113批,不合格药品共5批,合格率为99.6%。检验中药饮片不合格3批,其中性状不合格的2批为假药,水分不合格的1批为劣药。化学药不合格1批,为含量测定偏低;中成药不合格1批,为土大黄苷检查不符合规定。其中,吉林吉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胎宝胶囊因干燥失重不合格。
记者经过百度等资料查询得出令人错愕的结果:该企业已经是连续三年被药监局点名曝光,作为吉林省驰名商标、吉林名牌获得者,缘何置消费者的利益于不顾?带着疑问记者开始调查采访。
统计发现,早在2010年该企业就已经被浙江省药监局点名不合格:药品名称是胎宝胶囊,标示生产单位是吉林吉春制药有限公司,批号是080402,规格是0.3g,被抽样单位是金华市泰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检验标准是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六册,不合格项目是干燥失重,霉菌数,检验机构是金华市所。
一年后,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发布质量公告,结果显示,由吉林吉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规格为0.3g,批号为090602的胎宝胶囊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干燥失重,检验标准是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六册。此产品被抽样单位是岱山县民泰大药房,检验机构为舟山市所。
与2010年和2011年如出一辙的是,前两天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数据显示,该企业生产的胎宝胶囊被再次抽测不合格,干燥失重:8.6%(不得过7.0%)。所不同的是,此次是由舟山市定海益民药房白泉店出售的,产品批号为100507,送检所是舟山市所。
记者致电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当记者询问为何浙江省连续爆胎宝产品不合格?该女士说:“不可能,我们从来没有接到投诉不合格,我们的产品是合格的!”当记者问,那是否因南北方气候差异导致的?对方连连否认产品质量跟气候的关系。记者再问相关问题时,该女士不再回答任何问题并推脱说,我只负责结款,其他问题可以问销售部门,记者按其给的电话号码,打了数遍,始终无人接听。
记者登录该公司网站,发现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曲风采省级、市级人大代表。他在网站首页致辞中写到:“为人民健康高标准制药,吉春人做人有品质,做药更有疗效。高品质是吉春做人做药的准则。”
试问,作为人大代表如何践行质量诚信诺言?如何对待连续三年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问题?企业家的道德何在?广大患者期待着答案。中国经济网记者将持续关注该企业产品质量问题。
(责任编辑:廖颖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