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皆是牺牲品
特约评论记者 翁一
哈医大实习医生王浩被杀事件过去了近两周后,卫生部长陈竺对于此事件进行了回应,称该事件并非医患关系问题,目前医患关系的基本面是好的。国务院医改办刚刚出炉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总结报告》似乎也在为陈竺的话作注脚:报告认为,实施三年的此轮新医改目标如期完成,取得了巨大阶段性成效。
应该承认,这桩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可能与具体医患矛盾瓜葛,但其背后折射的依然是纠结的医患关系。杀人者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病人,而被害者、实习医生王浩,如果没有命运捉弄,即将奔赴香港中文大学读博。《中国青年报》报道称,王浩曾经告诉同学,等自己当了医生,一定会对患者很好很好,绝对不收红包和回扣。遇害前,他已在风湿免疫科度过了三年的实习时光,那里的患者表示,王浩对患者非常耐心。就是这样一个有理想的医生,却死在并不相干的患者刀下。除了凶手,我们当然要追问,究竟是谁在制造悲剧?
随着改革开放时代的到来,以“赤脚医生”面目出现的合作医疗制度逐渐瓦解,医生和病人之间的稳定关系也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次性消费”。而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却始终没有真正走向市场,最后出现了行政垄断下的医疗资源短缺现象。
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所以,中国所谓的医疗市场,是公权力管制下的市场,其结果是,公立医院垄断了全国95%的医疗资源,民营医院进入遭遇隐形门槛,而随着城市化、老龄化的问题到来,需求不断膨胀,医疗服务更为短缺。而现行医保制度,则把公立医院中的医生推向医患矛盾第一线。而现行医保制度使医疗资源进一步集中投入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挂钩,私立医疗机构基本上不可能成为定点医院。于是医疗服务的需求大大增加,而供给却不可能同步增长,承担这一不可能任务的只能是被管制的医务人员。重压与诱惑之下,高尚医德也就成了奢侈品。
所以,我们同意萧瀚先生论当下医患冲突评论中的观点:目前的医患冲突,究其实质是行政垄断下的医疗服务短缺的结果,是医疗资源配置等级制下患者与普通医务人员受扭曲的体制“挑拨”而生的矛盾。出于公平与正义,唯一正确的立场应该是:无论医生还是患者,联合起来反对扭曲的医疗制度,打碎医疗行业的行政枷锁,还医学以科学的本来面目,除却其不应有的官僚或半官僚面纱,结束医疗资源由公立医院垄断的配置模式,让医疗服务的提供和消费重新回归市场。
医患关系不仅仅是科学的,也是心灵的,生老病死是每一个人类个体注定的宿命。所以,医患关系的解决,除了充分供给,实现效率之外,更需要医生与患者之间的交流、熟悉和关爱。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如英国全科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正是这种长期关系。而在我们现行的扭曲的价格和收入分配制度下,患者方面忐忑不安,满怀对健康和生命的渴求,而医生则忍受着委屈和辛苦超负荷的工作;医患之间变成了冷冰冰的短暂的看病和付费,难交流、更难有深入了解,展示关爱更是难上加难。
相互仇视的结果,就是刺医血案这种悲剧不断发生。压力之下的每个人,无论医生或者患者,都是受害者。
医疗改革知易行难
赵丽华 医疗律师
从我从事医疗纠纷案子的经验看,有两个方面是造成现在医患矛盾尖锐的原因。一方面,患者的维权意识普遍提高,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没什么可以非议。但是,患者在维权意识高昂的同时,对医务人员所产生的不信任也在增强。他们的许多就医需求,一些是合理的,另一些则是不合理的。比如说,一定要求治好、一定不能产生风险,这显然是对医学科学的误解,这种心理预期(包括治疗效果预期与经济投入预期)也是不科学的。既然有这样一个前置的认知存在,那么一旦发生医疗风险,患者就不知该如何理性地面对了。出了医患纠纷,没有独立的(独立于医院、卫生行政部门)、第三方的鉴定调解平台,则让医患矛盾雪上加霜。浙江省在这方面作了一些尝试,为了化解医患纠纷,省司法厅成立了独立的调查平台、专业的人民调解组织。这应该是可行的路径之一,当然,它的效果还有待观察。
另一方面,当下的医疗卫生行业普遍浮躁,医务人员对患者的责任程度在某种时候确实是不到位的。不到位也有客观的因素,医疗手段的有限性、医疗环境尚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这些都可以理解。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如果医务人员能从主观方面更尽责一点,对病人的关注更到位一点,很多患者的疾病就有可能治愈或改善,那么,许多潜在的医患纠纷就能够避免。医务人员剥夺患者治愈或改善疾病的机会,也不是个例。
当然,现有的医疗体制也是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甚至根本原因,但是体制的变革知易行难,一蹴而就几乎没有可能,正像陈竺部长所说“需要过程”。医改工程浩荡,不能抛弃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普惠”,也就是让每个人的生命都得到尊重。然而,现实是残酷的,有些人看病容易,另一些人看病甚是艰难。很多的医疗资源分配给了某一个群体、某一类人,他们该享受的、不该享受的都享受了。但是,很多的人在最重要的时刻,却无法享受。我个人认为,不管你给社会做出了多大贡献,在人生的终点,你应该与其他人得到同样的尊重。比照其他国家的经验,患者最后享受的就是公民的平等权利,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众议】
说杀医案与医患关系无关是回避矛盾
朱大可
著名文化学者
哈医大杀医事件发生后,网站“高兴”选项的设置当然不甚妥当,但既然超过六成的网民选择了这一选项,就表明“高兴”一词至少能部分地表达网民的情绪。在我看来,医患双方都出现了需要面对的问题。一方面,如果患者在其就医的医院缺乏熟人和足够的金钱,就无法得到令人满意的服务,这是一个普遍而严酷的事实,几乎所有人都有这种体验和记忆。而另一方面,在中国,公民意识和普世的伦理底线还没有真正确立,而以偏激的反道德和反人性的立场来表达不满,早已成为互联网的基本表达方式。无论如何,杀医生是一种严重的罪行,必须受到谴责。从某种意义上讲,医生和病人一样,都是这个制度的牺牲品。
在我看来,医患冲突完全是制度性弊端造成的后果。目前,医保制度只能对付小毛病,政府实质上拒绝为医疗费用买单,那么这个沉重的负担便自然地落到了医院和病人头上,这是造成医患之间博弈和冲突的根本原因。目前计划实施的医药分离,治标不治本,除了转移盈利方式,大幅度推高治疗费用,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说杀医案跟医患关系无关,这显然是在回避矛盾。政府应当从医疗保障制度上入手,让每一个公民都免除治病的恐惧。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问题是卫生部能否给出一个时间表?在这场日益紧张的博弈中,我们已经等待了60多年,我不知道这场马拉松式的等待,究竟还要持续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