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又有媒体报道一起“药厂偷排污水”事件,这一次,事件的“主角”是石药集团旗下中国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石药中润。
2011年中开始,陆续有托克托县伍什家村居民在网络上发文称:石药集团中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简称石药中润)偷排污水,威胁居民生活。
这已经不是石药中润第一次爆出污染问题。2003年,石药中润正式入驻托克托县工业园区。在可查的资料中,石药中润分别在2005年、2006年10月、2009年9月因非法排污引发群体事件或者被环保部门整改。最近一次是2011年5月18日,石药中润因“擅自通过生活污水管线超标排放”,被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罚款51.46万元。
污染事故频发为哪般?
近年来,知名大企业陷入“污染门”的事件不断发生,2010年,曾有紫金矿业、哈药六厂都曾陷入污染门而不能自拔,2011年,又有陆良化工、苹果、江铜再赴后继,公众的神经对此早已不再敏感。如今,药企污染门,引发的只是大家对于中国企业对环境保护的职责及经济发展问题的深思。
就现实而言,之所以频现污染事故,与企业的侥幸心理、地方政府的行政不作为、污染违法成本低有着很大干系。而最根本的症结,企业排污从而减低成本,与GDP的发展和当地官员的政绩直接挂钩。
当地政府由于追求经济发展,或一味地要完成GDP的指标,以至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没能求得起码的平衡。殊不知服务企业,发展经济,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生活幸福。如果居民的住宅楼和企业超标排放废气的烟囱比肩,村民的水源与企业超标排放废水的河道比邻,当企业一边发展壮大,一边污染河流、空气,破坏自然环境,危害民众健康,即使企业上缴利税创造了再高的GDP,又有什么样的社会价值呢?
拼价格实质是拼污染
“排污容易,治理难”,政府投入的成本必然过高,付出的代价必然过大。在企业对环境的污染问题上,地方政府担着更大的责任。“顽症需用猛药医”,希望地方政府能重视起来,真正从动力机制上入手解决环境污染和经济发展的矛盾,提高环境资源的使用成本,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惩罚力度,加大对环境指标的考核,使其成为官员政绩的重要体现,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落到实处。
从对企业利好与否的角度来看,尤其是像石药集团这样具有示范作用的知名大企业应时刻注意自身形象,承担起与自身名气相匹配的社会责任,任何劣迹、任何负面新闻都会给上市企业带来不良影响,造成无形的损失。企业形象是个易碎品,一旦破坏,修补起来就非常困难。如果此次石药集团污染问题得不到合理的回应和解决,留给公众的就会是一个高大、傲慢的形象,最终,受损失的还是石药集团自身。
(责任编辑:王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