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将于近期评选2011年度“放心药店示范单位”。
据了解,此次评选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的方式。凡在义乌市范围内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且经营一年以上的,能够依法开展药品经营活动,未经销假、劣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未曾接到投诉举报(或有举报但经核查不属实的),诚信等级考评被评定为基本守信以上的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均可参评。申报截至时间:2月10日。
(责任编辑:王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