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让市民买到放心药
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市药品经营企业“卖良心药、做诚信人”公开承诺活动。同安堂、康乐、蓝九天等市区70家药店现场签订了《药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不出售假药。并将承诺书张贴在药店内醒目位置,方便市民进行监督。
在这份《药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里,记者看到了“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不发布虚假药品广告或为发布虚假广告者提供便利;发现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严格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立即停止销售,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等内容。“药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安危,卖假药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也损害了我们经营者的形象和信誉。”市区一家药店负责人这样对记者说。
据了解,为了能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让市民买到放心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除了让药店签订承诺书之外,还针对性地出台了“五个一律”措施:发现药品经营企业有经营假药行为的,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发现药品经营企业有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销售过期失效药品行为的,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证书》;发现不按规定储存、养护药品,不进行湿温度记录,经检查人员提出仍不整改的,一律停业进行整顿;发现经营药品票、账、货不符的,一律处以5000元罚款;发现有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一律处以1000元罚款。
对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这项活动,多数市民持赞赏态度。在市区文昌西街昂生大药房,市民王淑华告诉记者:“消费者一般很难鉴定药品真假,所以我们买药大都会选择诚信度高的药店。这次药店能够签订这份药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会让市民买药时放心很多。”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樊林奎提醒市民,市民在购买药品时,发现药店有违反承诺书行为的,应该保存好购物时的小票以及药品,及时拨打12346进行监督举报。
(责任编辑:王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