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作为一个欠发达的西部内陆省会城市,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结合实际,以“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全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力推进公共卫生均等化、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作用”等六条主线为抓手,走出了一条适合自己的医改之路。
2011年是“医改”的第三个年头,岁末年终,记者走访世居城镇的居民、乡间的农民,以他们的视角,看看在“医改”中兰州医疗卫生事业可喜的变化。
看着拔地而起的县医院大楼,榆中县贡井乡古坝村的张庆祥老人说自己“最有发言权”。老人是个老病号,三天两头来县城看病,他见证了县医院从“灰头土脸”到“窗明几净”的发展历程。“现在的硬件设施好了,就连医生的精神面貌也不一样了。”张庆祥老人笑呵呵地说。
完善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保障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的基础,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的根本举措。结合实际,我市提出了适度扩大市级医院规模、县级医院全部建成二级甲等医院、乡镇卫生院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村村有标准化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
从2003年开始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已覆盖全市农村,参合率稳步提高。“放进一勺水,获得救命泉”,有人这样形容“新农合”。今年以来,兰州以新农合市级统筹和门诊统筹为突破口,努力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全市参合农民112.5万人,参合率达95.5%。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人均160元提高到240元。2011年,全市政策范围内补偿比平均达到70%,其中乡、县、市、省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75%、65%和50%,年度封顶线提高到8万元。各级中医院新农合报销起付线降低了30%,报销比例提高了20%。
皋兰县是兰州“新农合”的先行者,这里的农民群众最先尝到好政策带来的甜头。皋兰县石洞镇魏家庄村的杨进宝是“新农合”的受益者。今年7月,杨进宝烧伤住进了省人民医院。“幸亏参加了合作医疗,给我们解决了大问题。”杨进宝说话时有点儿吐字不清。的确,两万多元的补偿金对普通农村家庭来说并不是个小数目。最初,农民只把一小勺水放进了“新农合”统筹基金的大锅里,当他们生病遇到困难时却从中舀到了一瓢水,实惠是实实在在的。
兰州把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作为医改重点工作强力推进。目前,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率均达到100%。在基本药物实行的一年多时间里,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总体下降约30%,全市城乡居民仅药品费用支出降低了1000多万元,就医负担明显减轻。
近年来,兰州市政府不断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市属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等均由财政负担。结合财政投入实际,兰州在公立医院改革中,把“控制医疗费用,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作为突破口来抓,多措并举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2011年,市卫生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控制市属医院医疗费用的绩效考核办法,预留医院床位补贴的25%作为奖惩基金,对完成降费目标较好的4家医院奖励16.3万元,对没有完成降费目标的2家医院分别扣罚8.7万元和7.6万元。
2011年上半年,市级医疗机构平均门诊费用为154.19元,较去年同期的164.36元降低6.18%,市级医疗机构城镇居民医保病人平均住院费用5885.38元,较去年同期的5895.33元减少了9.95元,降低0.17%;城镇职工医保病人平均住院费用7038.28元,较去年同期7318.56元减少了280.28元,降低3.83%;新农合病人平均住院费用6170.98元,较去年同期的6633.47元减少了462.49元,降低6.97%。其中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39%下降到今年上半年的37%。在平均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实现双下降的同时,市级医疗机构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次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了9.6万人次和715人次,业务收入也实现了增长,今年上半年,市级医疗机构业务收入达2.12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82亿元增长了16.47%。
双升双降,使公立医院在回归公益性的同时,实现了自身发展。市卫生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虽然距离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但看得到希望总是好的。”
(责任编辑:王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