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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医院强推基药制度不靠谱

2011-12-08 15:06 来源:三九健康网 

药价虚高这一话题在媒体的不断曝光中重新成为大众关注热点。

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医院加成、药品定价……整条利益链“潜规则”的层层传导,在医疗体制、医药产业的积弊下,共同推高了药价。

国家相关部门和各地政府纷纷就解决药价虚高难题祭出“杀手锏”——

国家发改委公布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并从12月1日起实行。这被视为发改委掀起药价老底、整治药价虚高的重要信号;

浙江省以富阳等地为试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试点,将以2010年药品差价为基数,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时通过药品零差率销售,适当提高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补偿医院药品零差价的损失。

上海市药品招标采购中心的机构划转工作正在进行中。由于医保局是药物的主要付费者,上海此次改革体现了“谁出钱谁招标”的原则——付费者有降低药品价格、控制总额费用的动力和压力。

……

而一直走在医改前列的安徽省最近尝试把基药制度由基层医院向二三级医院推进,规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无独有偶,在今年的5月4日,山东省卫生厅也公布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政策,要求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同时基本药物合理使用情况将和医生收入挂钩。

这一举措在笔者看来,非常“不靠谱”。

首先,基药制度在基层医院实施过程中一直没有解决财政医疗补贴不到位导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困难,不得不恢复加成销售的问题。将基药制度代入二三级医院,同样的问题仍然存在——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形成的医疗机构经费缺口,地方财政无力全额补偿,大幅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的方法不能一步到位,强行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必然导致医疗机构的收入水平显著下降,医院积极性降低甚至阳奉阴违,基本药物制度将形同虚设。

其次,药企目前的利润大多来自大医院的药品销售,但是一旦低价中标的基药制度向大医院普及,并且强制执行时,药企的利润也就消失了,对于基药生产、配送产生不利影响。

再次,大医院用药与基层医院不同,用行政手段强制推行基药制度的同时还需要考虑其特殊性,“因地制宜”。去基层医院的病人主要是患常见病、多发病,大医院则集中了疑难病症和危重病人,用药品规和习惯上自然会有差别。

笔者从2009年1-3季度北京社区医院用药与北京二、三级综合医院用药对比看到,北京社区医院偏重慢性疾病用药,如:心血管疾病、消化疾病等。而在综合性医院,抗肿瘤药物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

笔者认为,大医院并非不能推行基药制度,但需要先做好医院补贴、管办分开、医药分家等改革,不然非但达不到减轻患者用药负担、遏制“大处方”现象,还有可能出现医院资源配置、患者需求不能满足等方面的风险。同时还应该做好大医院处方调查以及门诊病人用药需求调查,出台适合大医院的基药目录,更好的把改革推进下去。

(责任编辑: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