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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药店将启用新的统一标识

2011-10-17 09:14 来源:三九健康网 

药品零售企业标识由圆形边框、绿叶和双手为设计元素构成的图案,标识上下方圆形边框分别标注书写体及其英文共同组成。图案通过艺术手法,表达以下寓意:圆形边框象征药品形象,也象征绿色安全保障。绿叶代表生命,双手象征呵护生命,维护群众健康。上方标注“陕西药品零售”,说明标识适用范围,下方“SHAANXI DRUGRE? TAIL” 为“陕西药品零售”英语,方便国外游客识别。

西安药监局指出,药品零售企业标识适用于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门店。首先在药品零售连锁门店,法人分支机构和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中实施,逐步在药品零售企业(单体店)分时分段推广使用。各区、县药监部门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使用标识,但不强制使用。依据省局提供的统一药品零售企业标识标准样图,各药品经营企业按照标准样图自行制作灯箱、门头及店内标识。各区、县药监部门不准收取任何费用,不准指定统一制作商。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药品零售企业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要监督企业规范使用、张贴、悬挂标识,统一店面内使用标识。各区、县药监部门要充分认识使用药品零售企业标识的重要意义,积极向社会公众推广、宣传药品零售企业标识,共同打造药品零售企业的社会形象。

(责任编辑:晏霏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