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准入管理,开展综合考评。要求各市对现有各级各类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综合考评并注册管理,报省新农合管理中心复核后,在山西省卫生厅门户网站挂网公布。新增定点须经省卫生厅批准,方可纳入定点管理。
二是注重考评绩效,建立准入退出机制。要求各地开展综合考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本级辖区各级各类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整顿。严格检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和要求的执行和落实情况,重点清查定点医疗机构捏造虚假补偿材料,骗取新农合补偿资金等违规问题。省卫生厅将根据工作情况,对各市考评工作进行抽查。
三是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奖惩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是新农合的监管责任人,对认真执行新农合政策要求,积极为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探索有益经验,取得实效,受到群众欢迎和认可的定点医疗机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予以通报表扬或奖励以及相关政策倾斜。对管理、服务不规范,有违规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应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责任编辑: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