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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回归公益 多管齐下缓解“看病贵”

2011-08-09 09:12 来源:三九健康网 

8月8日,记者从兰州市卫生局了解到,针对兰州城乡群众看病难及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问题,兰州市陆续实施了签订责任状、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等制度及提高中医药在医疗服务中的比重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多管齐下的“给力”之举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贵”问题,市属公立医院也同时在“双升双降”中回归公益性。

双升双降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

据了解,2011年上半年,市级医疗机构平均门诊费用为154.19元,比去年同期的164.36元降低6.18%;市级医疗机构城镇居民医保病人平均住院费用5885.38元,较去年同期的5895.33元减少了9.95元,降低0.17%;城镇职工医保病人平均住院费用7038.28元,较去年同期的7318.56元减少了280.28元,降低3.83%;新农合病人平均住院费用6170.98元,较去年同期的6633.47元减少了462.49元,降低6.97%。其中,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39%下降到今年上半年的37%。此外,在平均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实现双下降的同时,市级医疗机构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次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了9.6万人和715人,业务收入也实现了增长,今年上半年,市级医疗机构业务收入达2.12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82亿元增长了16.47%。双升双降,使公立医院在回归公益性的同时,实现了自身发展。

奖惩并举积极推动医疗降费

据兰州市卫生局局长薛开华介绍,市级医疗机构控制医疗费用所取得的明显成效,得益于签订责任状、建立并落实了八项制度、实行新农合市级统筹和门诊统筹、提高中医药在医疗服务中的比重等一系列降费“给力”措施的有效落实:每年与市级医疗机构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第一条就是降低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市卫生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兰州市市级医疗机构床位补助实行绩效考核以奖代补方案(试行)》;在医疗机构中建立并落实了八项制度,多管齐下全方位降低群众医疗费用;市卫生局建成卫生业务信息平台,实行市级医疗机构新农合住院病人网上直报,在线审核,并将新农合乡、县、市、省级医疗机构报销比率分别提高到90%、75%、65%、50%,有效控制了农村居民的就医负担;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把111种地产中草药、93种院内中药制剂和部分中医适宜技术治疗多发病、常见病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全额报销范围,引导城乡居民看中医、吃中药;面对近两年物价上涨,医疗成本加大的现状,各医院认真落实降费措施,把降费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和每个医务人员,实行目标管理,治理过度医疗。

据悉,从2010年开始,兰州市卫生局与市7家市属公立医院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要求降低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其中今年要求两项费用均降低3%。今年为使降费目标如期实现,兰州市还预留市属公立医院全年床位补贴的25%作为奖惩资金,奖励完成降费任务较好的医院,处罚完不成任务的医院。

药物零差率销售让利城乡居民

记者了解到,为了提高医疗规范程度,优化医护流程、控制医疗费用,降低患者的平均住院日和费用,兰州市去年以来推行了“临床路径”标准化治疗模式,目前,全市已有共20家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其中,市级医院选择不少于10个病种,二级医院不少于5个病种开展试点工作。此外,还严格落实了22项管理制度,从强化医院制度化管理入手,不断规范临床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制定细化并落实《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制度》、《通用门诊病历制度》等,特别是对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予以公示。上半年市属医疗机构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平均为:CT:69.75%,核磁93.03%,DR86.20%,CR81.28%,大生化81.51%,彩超76.79%,均高于全省平均比例,患者满意率96.98%。

同时,在控制市级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同时,兰州市卫生管理机构还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落实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0年,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以及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配备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目前这些医疗机构仅药品销售就让利城乡居民220万元。从今年7月起,市卫生局还要求县级医院全部配备513种国家基本药物和200种院内中药制剂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减轻患者在县级医院的就医费用。

(责任编辑: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