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林建华与全院所有临床科室主任签订了合理用药目标责任书,要求各科室按医院下达的药占比完成药品合理使用工作目标,并提出违规问责的具体条款。这是该院部署5月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月”活动的核心内容。
该院规定,医院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含3次)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含2次)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对不规范使用抗菌药物的个人、科室,医院将对当事人及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出现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或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或因开具处方谋取私利的,其处方权由医院予以取消。
医院将对合理用药表现良好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好的由医院对当事人及其科室主任进行诫勉谈话乃至通报批评等处罚,记入个人技术档案,并与医师定期考核、晋升、职称评定挂钩。
(责任编辑:陈孟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