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实施,新增加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卫生部官员明确,按照新细则的要求,饭店、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不应再设“吸烟区”。
细则中没有写明违反此规定该如何处罚,官方称现阶段控烟主要还是倡导。既然是倡导,就缺乏强制性,那么如何最大化地发挥倡导性作用,是考验政府管理智慧的关键所在。作为公共场所的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场所,如何带好头作出表率,则是体现政府倡导性全面禁烟的重要举措。
提及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场所的全面禁烟,无法回避公费烟问题。在公费招待支出中,香烟消费的比重历来是很大的。由于香烟支出在公费支出的比重和开放使用的程度高,促使香烟接待使用呈常态化和公开化,也就形成了在办公区(包括会议室、接待室、办公室)吸烟正常化与公开化,不仅会让那些所谓的吸烟室形同虚设,而且为社会做了负面榜样。
即使不是出于全面禁烟的需要,仅仅从压缩政府行政支出、控减“三公”费用出发,禁烟也得禁止香烟的公款消费,最起码要将现在名正言顺式的公款消费香烟,作为“名不正、言不顺”的问题来对待,大大压缩此类消费,真正为纳税人“省吃俭用”。
同时,从关心公务员身体健康的角度考量,政府也需要控减公费烟,让办公区吸烟成为“无源之水”,减少公务员带头吸烟对自身健康造成的损害,也让那些不会吸烟的公务员及来访办事的群众免受吸二手烟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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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