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前召开的2011年青海省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纠风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将进一步加大治贿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会议要求,各单位加强对医院领导班子和重点科室负责人的监督,医院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财务、基建、招投标和药品采购工作。
据了解,今年,该省在深化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集中采购范围将进一步拓展,涵盖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医用耗材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四大类物品。该省卫生厅要求各单位健全制约机制,建立分权制衡机制,继续实行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完善投诉管理和内部监管机制。
(责任编辑: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