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局长夫妇受贿79万被判
通州卫生局原局长王文永主动帮助不具备资质的建筑商承揽卫生系统工程,并借此收受79万元。
记者获悉,认定其构成受贿罪,通州法院一审判处王文永10年半有期徒刑。其妻、通州区潞河医院妇产科原主任杨树清,也获5年有期徒刑。
帮揽项目 局长夫妇收建筑商79万
王文永现年58岁,1996年至2008年间担任通州区卫生局局长;他59岁的妻子杨树清,原是通州区潞河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
司法材料称,1999年,王文永认识了北京市云亮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桂亮。该公司当时没有工程资质,不能对外承接土建工程,但刘桂亮提出,想通过王文永承揽卫生系统的工程。对这一“非分”要求,王文永欣然允诺。
法院查明,2002年至2004年,在担任通州区卫生局局长期间,王文永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北京市云亮琛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承揽通州区卫生系统建筑装饰工程提供帮助。作为回报,他单独或在妻子杨树清的帮助下,收受刘桂亮贿赂79万元。
“后门”工程 通州多家医院均有涉及
刘桂亮走后门得到的工程,涉及通州卫生局下属的多家医院。
司法材料称,这些工程包括:通州妇幼保健院宿舍楼、病房楼改造工程;漷县、甘棠、西集、潞城、梨园、大杜社、永乐店等卫生院装修改造工程;新华医院、骨伤医院等单位装修改造工程。
据悉,因当时公司资质不够,刘桂亮挂靠在其他公司名下签署施工合同,而这些工程均无招投标手续。有证人称,当时“常常是一边干工程,一边补手续”。2005年11月,云亮琛公司拿到了承接“造价60万元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的资质。此时,该公司也发展成了注册资本上千万的大企业。
为回报王文永,刘桂亮在2002年和2004年给了王文永两个分别存有10万、19万元的存折,王文永让妻子杨树清取出。2007年,刘桂亮再次送给王文永妻子杨树清50万元。
听到风声 曾主动退还“私人借款”
通州妇幼保健院一负责人的证言显示,为了帮刘桂亮拿到工程,身为局长的王文永甚至亲自出面向区内各家医院院长推销,甚至要求撤掉原有工程队,把工程交给刘桂亮。其中一次,在某卫生院院长都不知情的情况下,王文永竟然直接派建筑队上门装修。
去年7月,通州卫生局一名出纳因挪用公款案发,同时听说有人举报刘桂亮的工程没有招投标手续,王文永很紧张,他让妻子给刘桂亮打电话,“退还”了50万元。几天后,杨树清又把余下的29万元退给了刘桂亮。
今年1月,通州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员将王文永夫妇从家中带走。今年5月,王文永被公诉至通州法院。同年8月,其妻杨树清被提起公诉。
法庭审理时,王文永夫妇辩称,他们收的这些钱是“私人借款”。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文永伙同其妻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
今年10月,因犯单位行贿罪,此案中的行贿人刘桂亮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并没收涉案赃款79万元。
(实习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