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陈建国(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说,我结合在宁夏工作的实际谈四点意见:
第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系人民的健康幸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各省、自治区都在积极探索,中央的《意见》和国务院的《实施方案》都很好,前一段的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应该给予充分肯定。张平同志的报告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我赞成这个报告。
第二,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既要有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对医改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难度性有充分的认识和足够的估计,制定的方案不可急于求成,也不能面面俱到,不能理想化。比如报告中提到“村医”的问题,这个问题涉及面太大了,过去叫“赤脚医生”,他们不行医的时候还要下地干活。今后也不能把村医由国家养起来,而是由政府买服务的方式,你提供什么公共服务,我就给你什么补偿。另外,村医的水平参差不齐,不能靠村医看病。村医主要是提供公共性服务、搞保健和常见的小病。
第三,基本药物制度问题。药品价格贵,主要是流通环节问题比较多,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现在生产企业、药厂并没有形成暴利,医生有“加价”问题、“开大药方”问题,但主要问题在流通环节。“药商”是有关系的才能拿到经营权的,有的实行“代理制”,客观上形成了在一个地区的垄断,这个问题不突破,药品价值虚高的问题难以解决。现在基本药物制度允许增加一些地方药物,应该在名录中多增加一些中医药。现在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国家的指导价比地方实际采购的价格高。 建议国家把“指导价”改为“最高限价”。同时对生产基本药物的企业在税收、金融方面给予支持,以便进一步把“基本药物”生产搞上去,把价格降下来。总之,招标采购必须找药品生产企业,决不能找药商,不找药商,才能把药品价格降下来。
第四,高度重视腐败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干扰,在制度设计上要有效的监督和规避。比如药品招标在宁夏实行四年了,开始两年还可以,后来供货企业采取多种手段贿赂单位和个人,逼迫我们把招标的方式由少数人改为专家集团随机抽取的方式,自治区药招办主任每两年就要轮换。所以,在制度设计上一定要高度重视腐败对改革的腐蚀和影响,有些制度本来很好,但经不起腐蚀。比如教育部门的招生办,原来宁夏的招生办主任本质不错,但是工作时间太长,就有人千方百计贿赂他,最后出事了。这就是当下的一个实际情况,这个问题在医改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否则就难以保证不出问题。如果不注意、不重视,一个好的制度搞几年之后就走样了。
(责任编辑:陈孟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