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女王贝和北京一名中年女子接受整形手术后相继身亡,暴露出医疗美容行业准入门槛低、医疗广告乱、监管力量弱等“硬伤”。卫生部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医疗美容服务监管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2011年3月15日前,组织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检查。
《通知》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分级管理原则,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作用,对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美容机构和医疗机构内设医疗美容科室的执业行为及主诊医师执业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超出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违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违法行为。对于未经批准和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违法医疗美容广告的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美容机构和医疗机构内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名称、诊疗科目、人员、设备、医疗美容项目等基本准入资质情况进行核查,严把“准入关”。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医疗美容机构名单及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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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