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期间举行联组会议,定于24日上午9:00就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朱之鑫]第二个问题,关于基本药物不够用的问题。基本药物实施以来,许多地方,正像王宁生委员提出的那样,感到基本药物品种偏少,不能满足群众用药的需求。两个情况最突出,一个是发达地区,一个是民族地区,超目录的需求比较大。对此,我们也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反映不够用,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各地用药的习惯存在差异。从我们调查的情况下,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用药品种普遍也是三百种,但是一些地方的常用药和国家的基本药物目录,就是刚才宁生委员说的307种,重合率只有50%。第二个,以中心乡镇卫生院为代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在诊疗的范围已经从原来的常见病、多发病扩展到住院手术了,超目录的用药需求不断增加。第三,一些城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着部分从上级医院转诊患者的康复治疗,对药的需求,特别是患者普遍希望用大医院原来所用的药。
充分考虑到了地区的差异、群众用药的习惯,在制度设计时,我们允许各地合理补充部分药物。到9月底,已经有14个省(区、市)完成了药品目录的增补,增补最少的增加了31种,最多的增加了502种,普遍在200种左右。这里面特别需要向委员们汇报的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要保障基层用药的安全,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过去由于“以药养医”这个不良的体制,基层过度用药的情况非常严重,特别是抗生素、激素、维生素加上输液滥用,就是大家常说的“三菜一汤”。我有一个数字跟各位委员报告一下,去年一年,整个中国输液用了多少呢?104亿瓶,相当于13亿人口每个人输了8瓶液,远远高于国际上2.5-3.3的水平。这种过度的用药危害了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次我们在遴选的过程中,有四条原则,就是防治必需、临床首选、剂型适宜、安全有效,而且这个遴选是在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专家库严格遴选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我们想下一步还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引导群众逐步形成一种良好的用药习惯。我们感到,如果实现这个目标,可能比单纯降低群众用药负担的意义还要大。
(责任编辑:陈孟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