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惠佳医药店、仓山区鑫惠好医药商店、鼓楼区宜文佳大药房等12家经营单位,因违法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等原因被福州市药监部门查处并向外公示,据有关人员介绍,这是我省实行透明执法的一部分,今后药品监督部门每月都将向社会公示查处企业处理情况。
据了解,在被查处的经营单位中,晋安区惠佳医药店因违法购进药品被处罚款45952元,台江鳌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假医用氧被处以罚款252元,还有福州新航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无证经营、销售假药医用氧,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14641元。
工作人员介绍说,药品和医疗器械是一种特殊的产品,其流通渠道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进药,将受到处理。
案由 涉案单位 处理结果
无证经营板蓝根颗粒等药品 鼓楼区壹加壹日用百货商店温泉分店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12元;3、处罚款1026元,罚没款合计1038元。
违法购进 晋安区惠佳医药店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3、并处罚款45952元。
无证经营隐形眼镜护理液等三类医疗器械 仓山区黎明眼镜店 1、责令立即停止违 法经营;2、没收违法经营的隐形眼镜护理液等三类医疗器械,并处10000元的罚款。
违法购进、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 晋安区兴榕医药商店 1、警告、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没收被扣押的药品及违法所得68元;3、处罚款1700元。罚没款合计1768元。
违法购进 鼓楼区宜文佳大药房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3、处罚款747.5元。
无证经营、销售假药医用氧 福州新航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1、没收违法所得2662元;2、处罚款11979元,罚没款合计14641元。
从非法渠道购进"格列吡嗪片"等药品案 仓山区鑫惠好医药商店 1、责令改正。2、没收扣押的药品。3、处以罚款2629.5元。
擅自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 福州倍肯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1、责令15日内改正,2、罚款10000元。
使用假药 台江鳌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没收扣押假药的医用氧;2、处以罚款252元。
违法购进药品 仓山区佳又和医药商店桔园洲分店 1、责令改正;2、没收扣押的药品;3、处罚款2155元。
违法购进药品 福建省药材公司 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2515元;3、处罚款7545元。罚没款合计10060元。
违反GSP 仓山区福泰药店 警告、责令十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实习编辑:廖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