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内蒙古逐步在12个盟市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年底前,自治区将有71.4%的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起,在6个盟市开展基本药物试点,有9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79个苏木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使用配备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2010年,又在其他6个盟市选定了8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61个苏木乡镇卫生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
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给群众带来更多实惠,在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本着既适应本地区用药水平、习惯和特点,又能满足基层群众对民族药、地方特色中成药、地方病种特需药品需求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又组织有关专家对增补药物进行了科学论证和遴选。
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日前发布的公告中,首批211个品种的基本药物被列入增补目录,其中包括蒙成药122种和蒙医医疗机构制剂和蒙药饮片。
(实习编辑:王练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