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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绑住了中医药的“翅膀”?

2010-09-13 08:50 来源:三九健康网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调研组赴川,为中医药立法进行深入调研,发现目前中医药生存发展受到束缚——

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然而,一些“取消中医”、“让中医退场”的声音,折射出中医药生存发展困境。有关人士呼吁:必须解开对中医药的束缚。

“高位截瘫”

上面有管理机构和人员,到了下面,不是缺机构就是没人手——在中医药业内,这种现象被叫“高位截瘫”。在全国各地,仅省一级的地方中医药管理机构就“五花八门”,有的属副厅级、独立存在,有的只是设在卫生厅下的一个处(室)。“基层中医药工作量非常大,但没有具体的管理人员,国家制定的中医药政策再好,在基层也很难落实。”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杨殿兴建议,国家立法首先应保证中医药有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

医院制剂管理

成都第一骨科医院有一种使用了上百年的祖传特效药,当前正面临失传。这种名为“黑膏药”的中药,由于其原料不能达到《药品管理法》要求,医院不得不停止生产。

有关部门对中医医疗机构研制生产院内中药制剂的管理,多年来备受争议。省中医医院党委书记段俊国认为,现行的医院中药制剂规则,基本是参照西药的标准来做,使得按传统方法制作的中药无法过关,不能发挥中医的优势。《四川省中医药条例》在医院制剂的生产、使用方面有创新性规定:院内制剂可以委托加工;可以在列入《中医药对口支援医疗机构目录》的医疗机构、城市社区、乡(镇)卫生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省中医药科学院院长徐学民建议,制定严格的中药材质量监控标准,覆盖药材生产、交易、使用环节,防止因药材质量影响临床疗效。

人才天花板

《执业医师法》把临床医师执业类别划分为4类: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民族医学。在段俊国看来,这种分类“有很大缺陷”。

法律规定,中医类医师在临床上不能运用西医的基本诊疗手段为患者看病。比如中医为患者进行创伤缝合就属于违法超范围行医。“这种限制既不利于中医专业毕业生就业,又造成中西医结合专业人才培养与使用的脱节。”成都中医药大学校长范昕建说。

段俊国说,中医白内障手术始于唐代,但现行管理体制下,中医的优势无法发挥。

他们建议:在《执业医师法》增设“中西医结合”类别;建立中医专科认证、行业准入制度等。

新药审批标准

中成药的新药上市之路有多漫长?徐学民举例:大枣,是水果,也是一味中药。如果以大枣为原料开发一种新药,不添加任何有害的辅料,需要做上千例临床试验,用时4-5年才能达到新药审批的要求。

徐学民认为,目前对新药产品的审批,尽管有中药、西药之分,实际上基本标准是一样的,中药新药的审批标准是“西化的”,没有考虑中药的特点,严重影响了中医药发展。“我不反对对中药药品的安全性、稳定性等严格审查。”徐学民建议,对中药产品的审批应制定一套符合中药特点的专门标准,由专门机构来进行。

(实习编辑:陈文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