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了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落实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和报告责任,对于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大连市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报告制度中,被列为重点报告事项的主要包括:药品监管部门对基本药物生产和配送企业、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基本药物行为的查处结果,基本药物抽验不合格结果以及基本药物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情况等内容。
大连市局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谁负责,谁报告”的原则,依据职责分工,在规定时限内向大连市局医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情况,市局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并向大连市和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医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实习编辑:陈文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