翘首以待新医改

2010-05-19 10:08 来源:三九健康网 

据悉,《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两部新医改最终方案将于本月底前尘挨落定。据了解,最终版本较之前公布的“新医改征求意见稿”中的内容作出了较大的调整,并将会尽可能地弱化行政干预的色彩,包括基本药物制度定点生产、医保付费制度改革等等。但对零售药店来说,最大的焦点莫过于还是在“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这一章节上。

两份以“中共中央”名义发布的文件,更加言明了这是一项由政府制订的国策。“医药分开的真正含义是将门诊药房和医院分开”正如医改专家所称,多少年来我国的大小医院一直都是在依靠“以药养医”,所有的腐败行为,也似乎离不开“药品回扣”这一刻骨铭心的词汇,好在好,新医改修改稿中对此次的核心环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的实现形式上,增添了零售药店内容,而且有医改专家声称“所谓公立医院探索门诊药房改制,即是由零售药店来托管医院的门诊药房。”,这就意味着,从今以后病人就可以“上医院看病,凭医生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药,凭医保卡结算药费”,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并轨。

有些自诩为专家的人士认为,医院必定是新医改后的最大赢家,因为医院门诊药房一旦改制为零售药店,那么他们不但可以垄断医院的处方,而且还可以对外售药;但笔者则不敢苟同,反而觉得政策对药店来说“利大于弊”,正如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连锁药店分会王锦霞会长所分析“目前我国已有34.1万家遍及城乡的社会零售药店、有273万名员工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有些有超前发展意识的药店甚至还做到了24小时免费送药上门,网上药店订药,网下结算等等购药方式,这些都可以使百姓足不出户,即购得药品,为百姓购药提供了极大的方便。等等这些都是目前医院药店所不能达到的。

翘首以待新医改

另据了解,新医改修改稿已把“国家统一制定零售价”修改为“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亦等于说改制成零售药店的门诊药房也可以和社会零售药店一样实行药品的市场调节价;但是“在政府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实行基本药物的公开招标采购”却显示出了政策的疲软性,既然是将门诊药房改制成社会零售药店或者说是将门诊药房托管给社会零售药店,那么为什么又要公开招标采购呢?如果是这样,那么对社会零售药店来说则是“利弊兼得”了;利为,既然是有公开招标采购,那么就会难以避免“药品回扣”的问题,从而使改制成零售药店的门诊药房药品进价高于社会零售药店,从而对零售药店更为有利;弊为,既然是有公开招标采购,那么就会难以避免“由医院来掌控改制成零售药店的门诊药房的药品”,由医院药房垄断医院的处方,从而将社会零售药店推到不利的一面。但是之前,医院的药品却都是按政府规定的价格销售的;但自从“价格战”爆发的那一刻起,所有的社会零售药店却都进入了“微利时代”的泥潭,从而练就了他们能打硬仗与持久仗的本领。

同时,丰富多彩的药店促销与社区活动又是医院所不能及的,而相继出现的特格尔中国药店采购联盟、药通深度分销联盟等药店联盟则为中小连锁药店实行自有品牌(OEM)路线提供了更多方便。此外,“前有刀山,后有火海”的窘境也迫使社会零售药店更加重视“顾客”对自身的重要性,使他们更加重视“质量第一、诚信经营”的核心经营理念。

因此就医改后,甚多方面,社会零售药店都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如果社会药店能够审时度势,树立品牌形象,“做精自己的”,“做好别人的”,合理开展“差异化”经营,相信大家必定会冲出政策不利的一面,化“不利”为“有利”,让“大病上医院,小病进药店”成为公众普遍的选择。

(责任编辑:马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