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公布了近期卫生部门对市场上销售的抗(抑)菌制剂产品抽检的结果,抽检的30种产品中,只有5种产品合格,其余的25种均有不同程度的夸大疗效、虚假宣传等问题。目前,卫生部门已向不合格产品的所在地通报了检查结果,并发出协查函,请当地卫生部门协助查处。
根据国家卫生部《2009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自治区卫生厅于近期对南宁、梧州、崇左、贺州的药品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共抽查30个抗(抑)菌制剂产品,分别检查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内容。结果发现,有25个产品不符合《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规定。
据介绍,抗(抑)菌产品不是药品,而是“消”字号的消毒产品,只能在生活中用做日常护理和清洁。因此国家有严格规定,消毒产品的说明书上不得出现“高效”、“灭菌”、“消炎”及治疗疾病、减轻症状等相关内容,以免误导消费者。但是监督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些产品把自己的说明书内容改头换面,弄得跟药品差不多,结果,忽悠了消费者,让人觉得“比药品还管用”。
在标示为“王玉琪驱雾灵明目洁眼液”的产品说明书上,厂家夸口称能治疗“急慢性结膜炎、睑缘炎、角膜炎、白内障、视物不清等各种眼病”。在另一种“励欣堂犹狄茶树油抗菌剂”的说明书上,则标注着“适用于由HPV毒素及细菌引起的尖锐湿疣、扁平疣等”,实际上,监督人员查验了产品的检验报告,该产品根本没有进行过相关的毒素及细菌检验。目前,卫生部门已向不合格产品的所在地通报了检查结果,并发出协查函,请当地卫生部门协助查处。监督人员还提醒消费者,要到专业药店购买正规药品,注意看清包装上的“国药准字”。“消”字号的产品只是普通的消毒产品,不能起到治疗疾病的作用。
(实习编辑:林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