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昂的药品价格一直备受关注。近日,一药店从业人员向本报爆料药品推销员的工作内幕,称“只卖贵的,不卖对的”是促销员的工作口号。不少药的进价并不太高,但定价都非常高。比如,“益母草颗粒”进价1.85元,售价15元;“孕试纸”进价0.5元,售价5元;“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定价3.2元,售价竟高达62元!
一种普通的药品,价格居然比进价翻了近20倍,还得在药店才能买得到这相对比较“便宜”的药品,如果进了医院,经过“技术处理”之后,可能价格还要向上翻几十个“跟斗”。难怪老百姓时时在提醒自己“什么都可以有,就是不能有病;什么都可以吃,就是不能吃药”,难怪老百姓天天在叫喊“看不起病,吃不起药”,原来药品经过几道“关卡”之后,越变越值钱了,个个都是如此“高贵”。问题是,老百姓虽然“看不起病,吃不起药”,但不吃药,病就很难痊愈;于是,明知道药价高得离谱,也只能“口服心服”地任人宰割。
药品价格居高不下,不是生产成本偏高或者厂家定价水涨船高,而是在各个流通环节被利益裹挟了。唯利是图,见钱忘义,层层加价,必然造成药品价格普遍患上了“虚高症”,最终伤及的还是普通百姓的利益。
长期以来,国家和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解决药价居高不下的问题,但是,收效甚微。难道“药价虚高症”是不治之症,无可救药了?否也。关键是没有找到问题的“病根”,对症下药。笔者手中就有一个“妙方”,愿无偿捐献出来,供参考选用。其实,这个“药方”挺简单,就是强制规定药品生产厂家标明药品出厂价,国家卫生管理部门再标明一个合理的市场指导价,实行药价公开透明,药品经销商及医院,均不可突破市场指导价;违反者,处以加价之后药品价格十倍以上的罚款,看谁还敢擅自提高药品价格?
(实习编辑:余凤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