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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零售价该不该统一?

2009-03-19 16:05 来源:三九健康网 

经过4个多月公开征求意见和修订,新医改方案即将公布。据消息人士透露,相比去年公布的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最终方案修订了130多处。

引人注意的是,修改稿中增添了零售药店内容,医院门诊病人可凭医生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药,凭医保卡结算药费。修改稿中还规定,国家不再制定统一的基本药物零售价格。

取消统一定价是理性的回归

各生产厂家的生产成本不同,各地的医疗消费水平不同,各医疗机构的购销渠道也不同,药品怎么能“全国一个价”呢?

再者,全国性“统购统销”的前提是审批权和定价权的高度集中,而权力过于集中正是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滋生的渊薮。

要想物美价廉,唯有市场竞争——这已经是被无数事实证明过的公理。应该承认,新医改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去市场化”的倾向,好在征求意见之后,相关部门作出了正确的修改。

泼脏水连孩子也一起泼掉?

在新的医改方案发布之初,国家拟实行药品“统一价格”,笔者曾希望此举能降低药价。

可是,国家将对药品实行“统一价格”的方案甫一发布,立即遭到药企等相关利益方的激烈反对。客观地说,由政府组织的“定点生产、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制度,的确有“药物统购统销”之嫌。

可是,修改后的医改方案泼掉“定点生产”的脏水怎能连“统一价格”这个孩子也一起泼掉?如果药品“统一价格”的政策能够辅之以阳光操作,根本不可能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取消统一定价行之尚早

可以想象,自此之后,“同药不同价”将成为寻常所见的景观。

取消基本药物“统一定价”必须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充分的市场竞争。但至少现在看来,市场还是那个市场,新医改的种种改革举措,不过才刚刚上路,一切都是未知数。

应该说,取消基本药物统一定价的方向是正确的。但是在市场化初期,基本药物的统一定价制度将会成为维护消费者利益的一层保护膜。否则的话,一旦基本药物价格脱离管制,利益集团大做文章,国家是不是还得再次实行管制?

(实习编辑:余凤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