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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二药案揭法律漏洞 药物伤害谁买单

2008-08-02 10:33 来源:三九健康网 

齐二药案揭法律漏洞

“齐二药”、“欣弗”事件是属于药品质量问题,还有一些由于药品不良反应(非药品质量问题、非用药过错)造成的伤害事故,怎么药物伤害呢?

2006年5月到2008年6月,这两年零一个月的时间,对于死者任贞朝的大哥任一龙来说,是极其漫长的过程,在兄弟死后的日子里,任一龙既要安慰年迈的双亲,又要照顾好未成年的侄儿,还要为冤死的弟弟讨一个清白,诸多辛酸与无奈,他都认了,只求尽快结束这梦魇般的日子。终于,一切都没有白费,虽然结果并不尽人意。

2008年6月27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齐二药”民事索赔系列案做出一审宣判,包括任一龙在内的11名原告共获赔3508247.46元。其中,死者任贞朝家属获得了60多万的赔偿,是其家属索赔目标的1/3。想起弟弟曾经卖房治病,却落一个客死异乡的悲惨结局,任一龙不禁潸然。而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任一龙当然不服。

事实上,不仅任一龙不服,所有的受害者都不服,而因为此案在业内备受瞩目的中山三院更是不服。

“判决严重伤害了广大医务人员的感情!”法庭宣判后,中山三院的代理律师蔡彦敏明确表示:“我们一定要上诉。”

等到了假日,却不安宁

对于广州中山三院感染科主任医师邓子德来说,2006年的“五一”黄金周是终生难忘的。作为曾经的“抗非”一等功臣,作为“五一”当天的三线值班教授,2006年5月1日那天,他在家里怎么也呆不住,多年的行医经验让他深有体会的是:越是节假日,越要提高警惕。不到科室转一圈,他说什么也放心不下。

正在去医院路上,邓子德接到值班医生打来的电话,“刚才有几个病人出现无尿症状,情况不一般。”

接到电话后,邓子德急忙赶到医院。大约9时许,邓子德赶到科室后直奔无尿病人床头,得知感染科二病区有6例病人从前一天开始无尿。一名病人告诉邓子德,“昨天早餐前还撒了一泡尿,早餐后就一滴尿都没有了。”

邓子德继续向前追溯发现,在4月24日、4月26日两天,感染科三区也有两名病人开始无尿。

那天,几例病人无尿症状的同时出现,也打断了该院感染科主任高志良的行程。据记者了解,当天早上5时许,出席完欧洲肝病年会的高志良刚从奥地利维也纳飞到上海,飞机一落地、手机一打开,收到的第一条信息便是科室副主任赵志新发来的,“病区有几例病人同时发生急性肾衰,情况很不寻常……”

高志良马上意识到这个罕见情况的严重性。高志良所在的感染科以治疗肝病在全国闻名,在广东,2/3的重症肝病患者来这里救治,高志良也治疗了不少肝肾功能衰竭病人。然而,像这样短时间内病房里多起肾衰发生的情况却还是头一遭。高志良略一思忖:“难道另有原因?是药?还是器械?”

高志良本来打算中午从上海飞回广州的,但自从收到赵志新的短信后,他一刻也不敢耽搁了,恨不得像孙悟空那样,一个跟头翻回医院去。

齐二药案揭法律漏洞 药物伤害赔偿谁买单

为了尽快赶回广州,高志良紧急从上海浦东机场赶到上海虹桥机场,改签上午9时的飞机,两个小时后便回到了广州。
  对于中山三院的众多资深专家来说,这是有史以来最为忙碌的一个黄金周。当天下午3时许,由医院医务科牵头、副院长蔡道章主持的全院大会诊开始了。

专家们发现,所有发生无尿的患者都是因病毒性肝炎入院,临床类型包括重度、重症型及肝炎肝硬化,个别病人入院前肾功能有损害。专家认为,导致病人集体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有三大原因:一是肾前性,由于低血压、低血容量导致肾血流量的锐减造成,但是所有病人不具备这些条件;二是肾后性,由于输尿管结石等导致肾以下的排泄管道堵塞,尿液形成了无法排出,但是病人中除了一名有输尿管结石外,其余也不具备条件;三是肾性,由肾小管损害引起,但病人都有尿素氮、肌酐突然升高、无尿等急性肾小管坏死的特征。

“我们在排查中发现,这些无尿病人毫无例外地都使用过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下称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这是一种静脉注射用药。”高志良说,当时也有人对此表示怀疑,因为此前用的云南大理产的“亮菌甲素”,从未出现此类毒性作用。

“同一种药物,为什么云南大理生产的没有问题,而齐二药生产的就有问题呢?”赵志新推断,这只能说明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质量存在问题。

“是不是‘亮菌甲素’惹的祸?”中山三院医务科某负责人说,即使当天众多专家一致怀疑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也无法直接“定罪”,而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就是药品检验部门出据的化验分析报告

当天下午6时多,会诊结束后,中山三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停用“亮菌甲素”,封存齐二药的这一可疑药物,同时上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不良反应中心、中山大学医院管理处和广东省卫生厅。

“没有功劳总有苦劳吧,我们还被患者告了。”回想起两年前那个没有安宁的五一节,中山三院感染科一位副主任感慨唏嘘,她认为相关负责人发现问题后都十分重视,处理问题及时、积极,这样的尽职尽责,居然也成了被告,真是不能接受。

受到了表彰,却被起诉

后来的事实证明,“齐二药事件”轰动全国,不仅在业内影响深远,在社会上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记者在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2006年5月27日,来自全国肾脏病学、肝脏病学、临床药学、药理学的专家,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医学会的有关人员,共12人组成的调查组抵达中山三院,对该院使用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引发的中毒死亡原因进行调查。调查组认为,2006年5月28日前死亡的18例病人中,有8人与假药有关,8人无关,另有两人的死亡原因不排除是使用了假药所致。在调查报告的最后,专家组认为,中山三院对使用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导致肾脏等器官严重损害的患者诊断正确,采取措施果断,抢救治疗积极合理。

记者又从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在2006年,中山三院因为在“齐二药事件”中的突出贡献,还获得了“广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优秀单位”称号,在全市139所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单位中,上报数量位居第三;质量位居第一位。

该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说,中山三院在2006年轰动全国的“齐二药事件”中,遵循“可疑即报”的原则,第一时间向广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使事态向全国发展得到及时控制,这是我国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以来第一例通过监测途径发现的严重假药事件。
  近日,记者在中山三院的官方网站上了解到,该院又获得了“2007年度广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优秀单位”称号,据悉,广州市获得这项荣誉的一共有7家医疗单位,而中山三院是2006、2007年连续两年获得者。

“如果首先发现并主动上报不良反应、阻止假药为害全国的医院成为被告,以后哪家医院还愿意上报?”得知自己所在的医院成了被告,而且还是唯一被告以后,中山三院院长办公室负责人道出了心中的困惑。

记者了解到,“齐二药”案件开始时,众原告只将中山三院推上被告席,中山三院大喊冤枉,其代理律师认为,一开始就有10名被害人直接将中山三院作为唯一的被告,并提出了2000万的天价索赔,而在中山三院用过亮菌甲素的患者有64人,如果都来起诉中山三院,赔偿数额肯定过亿,“就是把中山三院给卖了,也不够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