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4月1日出具的一份说明中,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称,药房错将20%甘露醇当成1/4张液发放,值班护士未严格查对即加药输注,导致错输液体。医院同时表示,输液所用药物中,甘露醇起渗透利尿作用,地塞米松用于抗炎治疗,磷霉素为抗生素,三者混用无明确资料显示配伍禁忌。在说明中,院方还表示“对此事的发生深表歉意”。
王女士认为,孩子在齐鲁医院治疗期间,医生没发现是肠系膜淋巴结炎,导致孩子被误诊,延误了治疗时间,一家人为此严重误工,心力交瘁,同时医院药房错发药物,值班护士不加严查就为孩子输液,存在严重错误。为此,她向该院提出3条索赔要求:第一,孩子今后如有与此次错输液有关的疾病,由医院承担全部责任;第二,医院每年为孩子做一次全面体检,检查费用27000元;第三,医院赔偿误工费10300。25元、营养费20000元、交通费1070元、医疗费1300元、精神伤害抚慰金150000元,共计182670。25元。但医院迟迟未做出正面回应。
5月30日,王女士再次与医院进行交涉,院方表示愿意赔付10000元,如果王女士一家不同意,可以走法律途径。对此,王女士表示难以接受,也没有精力和时间去和医院打官司。对此,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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