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林死亡后,家属和安义县老年公寓引发了一场诉讼。家属说,老人死亡的消息由老年公寓自行宣布,老人的身体拉回家后,整个晚上,老人的身体都有温度,而且鼻孔内还流出鲜血。医生认为错过了抢救时机。针对死者家属的说法,老年公寓负责人回应:家属在讹诈。
采访中记者发现,老年公寓原本是安义县民政局的福利机构,目前已被民营化,承包人叫周燕云,她丈夫是县民政局的中层干部。此外,老年公寓聘请的"医生"叫熊丹,负责公寓内老人的医务保健工作,事实上,她不具备行医资质,却对陈清林老人作出了死亡的判定。
A老人进老年公寓生活多年
陈清林有2个女儿,生活在南昌。他退休后,原本和老伴熊浴金生活在一起,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伴经常头疼脑热,被女儿接到了南昌一起生活。
2005年12月11日,在征得老人的同意后,他被女儿送进了安义县老年公寓养老。女儿这样做的初衷是希望父亲有伴玩,有专人照顾。
老年公寓对老人的护理有4个级别,最低是三级护理,最高的是特级护理,费用从每个月收取290元至1000元不等。刚进入老年公寓时,陈清林健康状况较好,缴纳的是三级护理费用,2007年3月20日家属将他升级为二级护理。2007年12月28日,又升级为特级护理。
老人的女儿陈小兰说,父亲原本不需要特级护理,但在去年11月28日晚上,父亲晚上起来上厕所,人被绊倒在厕所内无人发现,呼叫器也打不开,只好挣扎着爬到床边,从床上拉下被子裹在身上,到次日天亮才被人发现。
陈清林被升特护后,按规定,吃喝拉撒都有专人照顾,家属不能接受的是,陈清林老人去世时,连个送终的人都没有。问题更恶劣的是,老人不是悄然离去,而是从床上摔到地下,无人知晓。
B老人公寓内死亡时无人发现
1月19日下午6时45分,陈小兰接到老年公寓负责人周燕云的电话,周燕云在电话中说,她父亲从床上摔到地上,人已经"走路了"(意思就是死了)。
陈小兰及其姐姐陈筱莲对父亲去世都觉得不可思议,当天上午,姐妹俩还一同到老年公寓看望父亲,当时父亲气色很好,脸色红润,她们一直陪同父亲聊天到下午4时20分才离开。离开前,姐妹俩特意询问了父亲健康状况,父亲回答身体很好。
4时45分,这对姐妹一同坐上了由安义发往南昌的汽车。两个小时后,老年公寓老板娘周燕云竟在电话中说她们的父亲走了路,而且还从还从床上摔到了地上,为此,她们理解父亲是摔死的。
晚上8时40分,陈筱兰又抵达安义县老年公寓父亲住宿的房间,发现父亲躺在床上,左脸摔破在流血,太阳穴部位有血紫。当时,陈筱兰摸了父亲的手和身体,体温和正常人一样。但是老年公寓的负责人周燕云和保健医生熊丹都说没救了。
老年公寓的负责人和保健医生这样解释:陈清林老人的护理员叫毛祚禄,当天下午4时30分,护理员帮老人用热水擦了身体,5时30分,护理员从食堂为老人打好饭菜送到房间,在招呼老人吃饭的同时,开始收拾老人换下的衣服,见护理员没有吃饭,老人让护理员自己出去吃饭。6时35分,护理员吃好饭回到房间时,发现老人摔在地上,身上没有任何血迹。老年公寓保健医生熊单赶到现场后,对老人的生命体征检测后,宣布老人已经死亡。
死者家属强调,按照老年公寓特级护理的规定,公寓内24小时有人值班,老人吃饭不仅要看护,而且要喂饭,对老人当时是否主动提出让护理员出去吃饭的说法死无对证,而且,不能因为护理员要吃饭就可以顾及老人不护理。
(责任编辑:郎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