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联网 > 医疗新闻 > 行业关注

别让揭黑人陈晓兰“戴着镣铐跳舞”

2008-03-24 17:36 来源:三九健康网 

目前,由于我国的法律对如何保护举报人规定得过于笼统,不但许多举报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得不到保障,而且各地打击报复举  报人的现象愈演愈烈。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全国每年发生的对证人、举报人报复致残致死案件由每年不足500件上升到现在的每年1200多件。报复举报人案件10余年翻番,令人震惊。这也暴露出我国在保护证人、举报人方面的严重缺位,导致举报人处于“戴着镣铐跳舞”的尴尬境地。

“没有它,许多证人将在出庭后永远消失。”这是对美国证人、举报人保护制度作用的一个恰当描述。事实上,无论是对一个国家司法体系的完整性,还是对社会正义的最终实现,证人、举报人的重要性都是具体且核心的。特别是公民冒着难以预料的风险举报犯罪行为,体现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身为公民的道德良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其实就是保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所以,在力量上明显处于弱势的举报人,需要国家的公权力给予保护。

正是从这一点出发,很多人开始反思如何在法律体系上进一步完善举报人、证人的利益保护机制,以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这无疑是有益的。其实,许多国家都已制订了证人保护法案,还设有专门保护证人的机构。我国香港也有比较完善的《证人保护条例》,根据条例,司法部门必要时可对证人进行24小时的全天候保护。

但在我国内地,还没有专门保护举报人的法律规范文本,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犯罪分子都只能进行事后惩罚,不能做到事先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导致的现状是,我国法院的证人出庭率平均不到10%。然而,证人、举报人之所以作证、举报,是对法律的信赖和信仰;如果大多数人为避免高风险代价而“失语”,就会对诉讼中的证据制度和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产生冲击,进而危及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证人、举报人得不到有效保护,不仅是法律的缺失,更是法律的悲哀。

1980年,法国思想家萨特去世,巴黎五六万民众为之送行。法国舆论称萨特为“时代的良心”。其实,每一个举报者,都是我们“时代的良心”。正是因为有他们的存在,社会中的犯罪、丑恶内幕才得以揭露。因此,保护他们是国家、法律与社会的责任。如果我们还不能制定一部与我们国情、财政能力等现实状况相契合的“举报法”,随着举报人利益遭受侵害,个人安全遭到威胁事件的不断频发,法律的公信力就会受到极大的损害。事实上,只有用法律保障举报人不再“戴着镣铐跳舞”,在法制社会中才可能有更多的人站出来张扬“时代的良心”。

(责任编辑:郎成林)